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
2021-03-12 08:39:4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冼小堤
 

  建议名称:关于进一步完善商誉保护立法的建议 建议人:全国人大代表、北京科学学研究中心主任 伊 彤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科学学研究中心主任伊彤十分关注科技企业创新发展环境。通过与科技企业负责人座谈、走访企业等,她发现,我国目前的商誉环境存在一些问题:针对科技企业的商誉诋毁行为越来越多,并形成了公关利益链;大量长期存在的商誉诋毁行为,影响了我国科技创新的整体形象;商誉诋毁行为违法成本过低。

  2020年全国两会上,伊彤带来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商誉保护立法的建议,内容主要包括:针对法人名誉权等问题开展相关的配套司法解释工作,明确商誉保护的举证责任、过错标准、责任承担方式的具体内容;扩大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商誉侵权主体的范围,将现有的限于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扩大至一般主体。

  2020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专门就举证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包括完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举证妨碍排除制度和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拓宽电子数据证据的收集途径,准确把握电子数据规则的适用,依法支持当事人的证据保全、调查取证申请等内容。2020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问题较为突出的证据提交、证据保全、司法鉴定以及诉讼中的商业秘密保护等作出规定。

  司法实践中不少人认为,不应当将存在竞争关系作为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必要条件。第四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指出,竞争关系并非认定不正当竞争或者提起不正当竞争之诉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加快研究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将结合当前市场竞争发展实际,对上述问题作出明确和完善。

  对于最高人民法院的答复,伊彤表示满意,并将答复内容反馈给相关企业。

  此外,伊彤还关注到我国在知识产权专利纠纷方面存在诉讼周期长、专利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司法公信力受到挑战等问题。她告诉记者,今年两会带来了关于变更涉及侵权纠纷诉讼的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的建议。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