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长汀:发布2020年拒执罪典型案例
2021-03-16 16:12:06 | 来源:福建执行微信公众号
 

  为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实现,维护司法公信力和法治权威,进一步宣传法院打击拒执犯罪的努力和成果,营造尊重生效判决、崇尚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近日,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将发布一批2020年拒执罪典型案例。通过这些典型案例,向社会传达长汀法院打击拒执犯罪的决心与信心,同时敦促被执行人树立诚信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不要把自己当作法律的“试金石”。

  案例:微信账号大额转账资金未用于履行判决义务构成拒执罪——被执行人赖某拒执罪一案

  被执行人的微信账号有大额资金流转,大量资金用于偿还未经审判的债务,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被执行人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应当予以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案情简介

  赖某,女,某幼儿园保育员。2014年,因借款未还被起诉,长汀法院受理后,依法判决赖某归还钟某借款本金人民币79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赖某未按判决履行,钟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长汀法院依法拍卖了另一共同债务人的房产,归还了钟某27万多元欠款本息。2018年2月钟某将债权转让给吴某,吴某向长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长汀法院先后两次对赖某采取司法拘留,赖某仍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查明,赖某名下的微信账号,从2018年3月至2019年12月,收支共计150万元,仅归还申请执行人2万余元,且赖某对其中20万元不能作出合理解释,其余大量资金用于偿还法院执行以外的债务。2020年6月,赖某自动到长汀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赖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被告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赖某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为维护法院裁判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打击拒执犯罪,遂于2020年11月16日对被告人赖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启示和意义

  微信转账其方便、快捷的特点,在方便生产生活的同时,也给不诚信的被执行人转移财产带来了便利,也是执行的一个难点,对本案被执行人赖某通过微信账号转移资金的行为追究拒执罪,将对有类似行为的当事人敲响警钟。

  随着“切实解决执行难”持续发力,奉劝那些四处躲藏、挖空心思藏匿、转移财产、企图蒙混过关的失信被执行人们,别再心存侥幸了,尽早履行义务才是“正途”,拒不执行终归会被“制裁”!

责任编辑: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