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4岁盗窃惯犯获刑一年六个月
2021-03-17 08:36:50
 

  中国法院网讯(喻沛智)24岁,正是一个为梦想奋斗的年纪,但是有些人却好逸恶劳,一而再再而三地偷东西,年纪轻轻成了盗窃惯犯。近日,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熊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熊某因犯盗窃罪,先后于2016年、2017年、2018年三次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2020年1月15日刑满释放。2020年8月至9月期间,熊某在君山区钱粮湖镇、良心堡镇等地入户盗窃6次,共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4189元。同年10月,熊某因涉嫌犯盗窃罪,再次被逮捕。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多次入户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熊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盗窃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熊某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综合熊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