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合江法院就地审理一制枪非法狩猎案件
2021-03-22 09:31:15
 

  中国法院网讯(夏建英 朱慧萍)3月18日,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以巡回审判的方式送法入乡村,来到合江县甘雨镇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制枪、持枪进行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案件。四被告人因犯非法制枪罪、非法持枪罪、非法狩猎罪中的两罪或三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缓刑四年不等的刑罚。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500余名群众,旁听案件审理。

  据悉,由于合江县福宝、甘雨两地森林资源丰富,随着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野生动物开始繁殖迅速,这引起了权某、杨某、林某、赵某四人“打野味”的浓厚兴趣。2018年到2019年期间,四被告人擅自制造枪支用于非法狩猎。此外,被告人林某、赵某还擅自持有火药枪。经鉴定,四被告人自制或持有的枪支均具备法定枪支杀伤力。有了枪,四被告人相互邀约,利用枪支、猎狗、刀具等工具,在禁猎期内非法狩猎野猪并予以分食。

  后被告人杨某、林某被公安机关查获到案,权某、赵某主动投案自首。归案后,四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侦查、上交枪支等作案工具,自愿认罪认罚,权某还有立功表现。经过庭审,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自首、立功、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前科情况等量刑情节,给予了相应的刑事处罚,并对作案工具等依法予以没收。

  为了更好发挥普法教育作用,案件审理后,干警们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讲解等方式,进行了生态环境保护普法活动。

  法官夏建英表示,合江拥有丰富的水资源、森林资源,保护好这些绿水青山,才能保护好金山银山。广大群众应当依法依规向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等合法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而非为了口腹之欲或者个人利益,违反法律规定擅自狩猎,更不能采用非法制造或持枪支的方式满足个人欲望,否则就可能触犯多项法律规定,换来牢狱之灾。只有保护好大自然,保护好野生动植物,我们才能与自然和谐共生。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