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秋风扫落叶 颗粒尽归仓
2021-03-22 14:45:3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2020年以来,浙江省台州两级法院坚持抗疫、执行“两手抓、两手硬”,突出强制执行和善意文明执行,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2020年9月至今年2月,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开展“秋风行动”专项执行行动,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横扫”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以秋收颗粒归仓之举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以人民群众利益至上为理念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17669件,到位金额12.5亿元。2020年,全市法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达99.54%,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达100%。

台州中院召开“秋风行动”专项执行活动新闻发布会。

  长效机制发力 攻克执行难点

  2020年10月10日凌晨,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围绕“秋风行动”展开的“破晓”专项执行行动悄然启动。50余名干警赴全区各乡镇(街道)开展集中执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在执行指挥中心远程连线见证执行现场。

  被执行人潘某所涉案件的标的额仅4万元,执行法官多次与其联系,但潘某态度强硬,拒不履行,甚至放话“你们来抓我”。执行干警来到潘某家中后,潘某母亲否认潘某在家。抱着怀疑态度的干警们决定对房屋逐层摸排搜索,最后在阁楼杂物堆中找到了潘某。执行干警依法将潘某传唤至法院,并因其拒不申报财产对其罚款1000元。最终,潘某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当天履行2万元,剩余2万元约定年底付清,罚款也当场缴纳。

  据统计,“破晓”专项执行行动当日,路桥区法院对25起案件开展突击行动,拘留4人,执行到位金额134.2万元。

  在“秋风行动”开展期间,台州法院执行干警认真审查被执行人主体,依法准确查封财产,精准确定执行财产,严格区分被执行企业与企业家个人财产,同时为被执行人的,优先处置企业财产,精准发力护航企业发展。

  黄岩某塑业公司因资金运转不畅被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公司名下厂房被依法查封。执行干警在走访过程中发现,共有14家小企业、个体户租用塑业公司厂房的各车间,塑业公司自己也仍在厂房区域内开展生产工作。经黄岩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多方协调,塑业公司以将查封厂房残值抵押融资的方式履行债务,企业得以渡过难关,其他租户也不受影响继续经营。

  柔性执行行稳致远。对于诚信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且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台州法院慎用强制措施,及时修复企业信用。法院协调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的,暂缓处置财产,暂缓采取纳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对于因执行案件被台州法院限制消费的企业家,确因生产经营需要提出解除限制消费申请的,法院可以给予单次解除限制消费,便于企业家外出洽谈业务。对于及时全面申报财产且积极履行义务的企业,依法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浙江某科技公司因拖欠货款被诉至椒江区人民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冻结了该公司银行账户。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疫情是影响被执行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主要因素,而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被执行人的公司经营也逐步回归正轨。如果银行账户继续长时间冻结下去,公司资金无法周转,企业将面临倒闭的风险。

  椒江区法院以维系企业正常经营为出发点,积极引导双方进行和解。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申请执行人,详细告知被执行人的真实情况,同时协调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詹某写下还款保证书。获得申请执行人理解后,法院根据其申请及时解冻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并积极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最终,被执行人全额履行了给付义务,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临海法院开展“秋风行动”专项大执行活动。

黄岩区法院展开大执行活动。

  聚焦重点案件 加大执行力度

  “秋风行动”期间,台州法院聚焦民生,持续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的执行力度,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案款优先发放,有效维护涉民生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没想到年前就能领到工资,真的太谢谢你们法院了!”春节前,潘某等103名外来务工人员在仙居县人民法院领到了总计108万余元被拖欠的工资款,得以安心回家过年。

  2020年12月,仙居法院陆续受理了潘某等人的103起欠薪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均为某建筑公司。收案后,分管院领导和执行法官多次到建筑公司实地了解公司运行情况和支付能力,发现建筑公司原本经营状况良好,因工程款回笼速度慢,才造成资金紧张。

  承办法官在了解工程情况后,帮助公司与业主们积极沟通,加快工程验收和尾款结算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3个工程的尾款在一个月内陆续到账,法院也第一时间分批将款项汇至各申请人的银行账户。2021年2月7日,最后一批工资也全部发放到位。

  据了解,2020年台州全市法院共办结涉民生执行案件2833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4912.3万元,司法救助23人,司法救助金额38.72万元。

  此外,台州法院始终聚焦黑恶犯罪财产刑执行案件,探索财产变现优先、实物移交为补充的涉黑恶、职务犯罪案件财产处理模式,全力将违法所得、罚没款项执行到位。

  温岭市人民法院探索涉黑恶、职务犯罪案件大宗房产“一元起拍”工作,协调法拍网站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大宗房产的处置速度和变现率,挂拍19件,成交18件,成交金额5609.99万元。椒江区法院则启动刑财小物件“一元起拍”处置模式,加快小物件的变现速度,成交的11件平板电脑、手机等拍品整体溢价率达279%。

  玉环市人民法院执行的郑官顺涉黑案财产刑案件,财产数量大、类型多,且分布在多个地方,短时间难以变现。玉环法院依照办理黑恶案件会商机制,与玉环市财政局办理财产交接手续,依法完成该案2.65亿元涉案资产处置工作。路桥区胡永跃等33人涉黑案在侦查阶段,法院即要求公安机关在查处犯罪行为的同时,依法摸清被告人财产底数,准确查控被告人涉黑财产,确保被告人涉黑财产在刑事诉讼全过程不流失。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路桥区法院详细描绘涉黑恶财产被执行人关系网、财产图,调动财产共有人清偿意愿,通过村两委班子、社区负责人、警务室联系人等接触其家庭成员,动员财产共有人以自愿代偿等方式,协助各被执行人履行相应罚金、退赔等责任,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秋风行动”期间,台州两级法院共办理涉黑恶财产刑执行案件262件,已执结257件,应执行标的总额为48740.68万元,实际执行到位46364.41万元,执行标的额实际到位率达95.12%。

  围绕涉公职人员、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案件,台州法院充分运用与市委政法委建立的通报机制、联合协调机制、重点案件督办机制、平安建设考核机制以及案件信息化管理机制,一案一策建立台账,全面开展清理工作。特别是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案件,法院用足用好执行手段、措施,督促其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三门县人民法院联合县纪委、组织部、人社局出台《关于对失信公职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办法(试行)》,限制被执行人在考录公职人员、晋升调动、评优评先、招投标、贷款、不动产购买等方面的活动,加大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全力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路桥区法院开展“执行夜市”活动,以流动曝光车、普法宣传车为载体,集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

  完善综合治理 提升执行成效

  专项活动期间,台州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执行改革,加强智慧执行,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发挥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功能,推动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让司法更加便利人民、贴近人民。

  天台县人民法院主动将执行工作融入综治大格局,全力构建“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大格局,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的若干意见》,让更多案件在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之前解决,全年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达55.88%,居台州市第一。

  温岭市委市政府将协助执行纳入综治考核,并解决破产企业专项援助资金200万元、执行中转专用房6间、扣押车辆停车位25个,增招30名执行辅警。

  临海市人民法院探索审计执行,通过审计查明被执行企业的资产情况,特别是隐瞒资产、虚假出资、转移资产等情况,并建立追加变更执行主体的常态化创新工作机制。法院通过对3家被执行企业进行审计,发现股东出资不实、应收账款未收等问题,已根据审计结果将一法定代表人追加为被执行人,拟追索执行标的额400万余元,取得实际成效。

  此外,台州法院全面推行执行无纸化办案,实行网上立案,撤销打印机,签字无纸化,运行执行智能辅助系统2.0版,网络查控实现“点对点”“总对总”全面自动查询、自动反馈、自动控制,24个关键节点信息自动推送。

  全市9家基层法院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建立执行“一件事”协作平台,不动产、股权、银行存款查询、冻结、查封等34个事项均可一键发起,线上受理,网上审核,限时反馈,查控用时由3到5个工作日缩短至10分钟。

  对恶意运用异议制度逃避执行的,台州法院通过纳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予以惩戒,必要时运用刑事手段严厉打击。2020年,台州法院纳入失信名单49912人,限制消费57804人,罚款1922件9882.18万元,同比上升69.3%,拘留434人,以涉嫌拒执罪判决97人,判处实刑39人。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