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年青结伙他人行窃 被判拘役三个月十五天
2021-03-24 14:03:57
 

  中国法院网讯(曾志远)近日,江西省资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00后”小年青结伙他人屡次行窃案件,被告人石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ニ千元。

  石某父母在外务工,由爷爷照顾长大。因从小疏于教育,早年辍学,结识社会无业游民吴某、王某、何某(均另案处理)。因吃喝玩乐开销甚大,又无经济来源,遂萌生伙同他人行窃念头,于是纠集吴某、王某、何某多次窃得他人财物计四千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两年内多次盗窃,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石某如实供述罪行,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酌定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