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购粮款遭拖欠 贵溪法院依法为农民维权
2021-03-25 10:28:08
 

  中国法院网讯(江荣贵 甘兆扬)“感谢贵溪法院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这面锦旗代表我们的谢意,请你们务必收下。”近日,某养殖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王某特意来到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上清法庭,向办案法官送上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2019年12月,被告龚某向原告方余干县某养殖专业合作社够买稻谷141720斤,总货款16万余元。被告累计向原告方付款11万元,尚有5.1万元未结清,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原告方向贵溪法院提起诉讼。因涉农案件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如不能及时解决,可能对即将到来的农耕产生影响,贵溪法院受理此案后高度重视。承办法官一边认真阅卷,一面深入村委了解案情。在多次联系被告调解无果,且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下,贵溪法院对此案依法快审快结,判决被告在十日内付清剩余购粮款,同时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贵溪法院始终坚持站在助力乡村振兴的高度,对待涉农案件。充分发挥基层法庭作用,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