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诉前调解化纠纷 高效便民减诉累
2021-03-31 14:11:39
 

  中国法院网讯(魏楚瑜 袁萍)近日,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为民办实事”的工作要求,探索出了“窗口+诉前调解团队”模式,对简单民商事案件先行诉前调解,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为民办实事,受到了当事人、代理人的纷纷点赞。

  诉前调解程序适用于案件法律关系清楚、事实争议不大、法律责任比较明确的一审民商事案件。符合诉前调解的案件,窗口人员在登记后向当事人释明诉前调解的程序和优势,征求当事人同意后,移送到诉前调解团队进行调解。经诉前调解达成协议的,可申请司法确认,依法不收取诉讼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退出诉前调解,转入诉讼程序办理。

  当事人曾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将杨某起诉至法院,诉讼服务团队仔细对案情进行了走访调查,了解到被告杨某因资金周转不当,无法按时还款。该案案情简单,且有较大调解空间,为了更快更好解决纠纷,诉讼服务中心引导曾某选择诉前调解,将案件分流到诉前调解团队。专职调解员火速联系了欠款人杨某,约其到法院现场调解,经过调解员一番释法明理,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杨某当场归还曾某欠款10000元。曾某激动地说道:“太感谢了,没有想到才递交完资料,几个小时就能拿到多年的欠款,为你们高效的诉讼服务点赞!”

  汉寿县某小区开发商因房屋买卖纠纷,将16户业主起诉到法院。诉前调解法官多次出面协调、约谈,终于让双方自行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原告方撤回起诉申请,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汉寿法院坚持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工作思路,优化司法资源,深入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诉前调解团队,充分利用诉前调解的优势,把大量纠纷有效化解在诉讼前。近半个月以来,共转入诉前调解案件47件,涵盖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务合同等类型案件,调解成功29个(含网上视频调解20个、电话调解6个),极大地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

  接下来,汉寿法院将进一步细化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与人民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无缝衔接,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转化为工作动力,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