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化:家门口车辆被扣押 被执行人忙还款
2021-04-07 08:55:49 | 来源: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 | 作者:王飞凤 廖淑芳
 

  2017年2月,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苏某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碰刮到温某,造成其颅骨受伤严重,后认定苏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诉讼过程中,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调解协议。后因苏某未按协议履行义务,温某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苏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向苏某释法明理,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应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受害人温某家境困难,因为此次交通事故使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希望苏某能换位思考。然而,苏某对此置若罔闻,依然拒绝履行赔偿义务。

  3月29日,在集中行动中,执行干警赶赴苏某住所时发现苏某的小车停在家门口。经邻居协助,联系到苏某妻子并责令其交付车辆后,苏某也及时赶回。“我们不是没有良心的人,第一时间就送温某到医院救治,后续也付了大部分医疗费,受疫情影响,收入真的只够自己生活。”苏某向执行干警诉苦,希望法官可以向申请人转达,适当减少赔偿款。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苏某一次性赔偿温某38000元,余款温某自动放弃,该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