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男子入户盗窃 获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2021-04-08 14:04:48
 

  中国法院网讯(聂婷)曾因盗窃先后三次被判处刑罚,仍不知悔改潜入被害人家中作案,经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两人终落法网。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件,两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1月,被告人王某、李某采取硬片开锁的方式,先后三次进入湘东区湘东镇被害人林某、刘某、关某家中,共计盗窃现金7900元,蓝色华为手机一台,并将手机销赃得1000元。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22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王某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后,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秘密手段入户盗窃三次,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二被告人所起作用相当,不划分主从犯。二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均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结合其均具有坦白、积极赔偿的量刑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