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油烟扰民 维护业主权益
深圳龙岗区法院发出首张环境保护禁止令
2021-04-11 09:45:3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肖波 张建国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开出首张环境保护禁止令,责令深圳市小辣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经营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并依法执行。据悉,这是2020年6月环资法庭集中管辖全市环境资源案件以来,发出的首张环境保护禁止令。

  2019年9月,根据居民投诉线索,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执法人员到位于福田区莲花街道某大厦下的某餐厅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餐厅所产生的油烟直接排入大厦消防烟道,整栋大厦的过道楼梯油烟味浓重。经核实,该餐饮企业所在大厦系1997年建成的商住综合楼,一二层为商用,三层以上则为居民住宅,共有380多户。该大厦在建设时未配套建设排油烟专用烟道,不满足设立产生油烟异味餐饮企业的条件,故餐厅私设了各种排烟通道,产生的油烟排入消防通道或通过内部包厢窗户向小区内公共区域直接排放,居民不堪其扰,多次向生态环境部门投诉,甚至集中围堵餐厅,双方矛盾激烈。

  福田区生态环境部门于是对该餐厅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后经复查,餐厅并未按要求进行整改,遂于2020年6月对该餐厅作出罚款10万元并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

  2020年12月,小辣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服该行政处罚,向龙岗区法院提起环境行政诉讼,诉称企业已依法领取营业执照,装修时经得物业管理处同意,此后也和业委会沟通过油烟整改方案,加上油烟检测达标,所以并非违规排放,如责令停业损失严重,诉请法院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

  2021年1月,龙岗区法院环境资源法庭依法开庭审理本案。为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法官在庭后组织各方现场踏勘了餐饮场所、油烟管道、营业时段小区花园和住宅内的油烟浓度,确认小辣椒餐饮公司所在的商住综合楼因楼龄较久未设立专用烟道,也未与小区业主就建设专用烟道达成合意,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则以低空方式直接排入小区公共区域,引发居民多年来的持续信访投诉。诉讼过程中,业主代表提交了“尽快消除油烟污染还居民干净生活空间”的申请书。由于本案涉及企业经营重大权益以及社区居民公共利益,合议庭还专门组织了听证审查,充分听取了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涉案餐厅、社区居民代表的陈述。2021年2月5日,在综合听取当事人及社区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合议庭依法作出裁定,准予执行生态环境部门关于关闭该餐厅的行政处罚决定。2021年2月20日,福田区生态环境部门又向环资法庭提出申请,请求依法裁定并责令小辣椒公司立即停止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

  与其他油烟扰民的案件有所不同,小辣椒餐厅所在大厦内部还开设了十余家大中小型餐厅,均私设管道直接排放油烟。鉴于诉讼尚未完结,而油烟排放行为的持续,会进一步扩大环境风险。环境资源法庭依法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通过环保禁令这一记环境保护铁拳,将违法排污行为对群众环境利益的损害降至最低。

  承办法官在作出立即停止产生油烟项目的禁令后,第一时间组织环境执法部门和小区业主代表赴现场执行,向餐厅负责人及员工告知了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和法律后果,最后查封了产生油烟的厨房设备。执行过程中,环资庭法官也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和居民代表做好后续的跟踪监督工作,通过执法联动和群众参与,确保令行禁止。

责任编辑:史梓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