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溪:巧用“活封”措施 让企业活起来
2021-04-14 16:26:00 | 来源: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 | 作者:曾飘越 付文华
 

  近日,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到明溪石砖制造厂、东方家园房地产开发商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走访企业活动。石砖厂负责人对法院司法为民,积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举措表示感谢。

  2017年,申请执行人黄某等7人与该砖厂投资人陈某发生民间借贷纠纷,涉案金额达400余万元。被告人陈某因刑事犯罪被捕入狱,申请人黄某等7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经法院财产查控,被执行人陈某仅有石砖厂房、设备及工业用地和成品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2020年初因疫情原因,石砖滞销,申请执行人再次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采取强制措施,拍卖砖厂的生产设备。

  经过执行法官多次走访调研,认为该企业仍具有生产销售能力,直接采取拍卖强制措施,势必使企业陷入倒闭破产,无法清偿申请人欠款,十余名工人面临下岗失业,对营商环境产生不良影响。执行法官多次召集申请人到企业现场查看生产情况,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力。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申请执行人与该石砖厂达成执行和解,采用“活封”措施,修复企业信用,确保企业继续生产,待企业盈利后,按季度分期清偿欠款。同时,执行法官主动联系辖区楼盘开发商,为被执行企业牵线搭桥,拓宽销售渠道。东方家园开发商得知后,表示非常愿意协助法院,以市场价格购买该石砖,帮助兄弟企业渡过难关,并为法院巧用“活封”措施,修复企业信用,情系中小微企业的举措表示称赞。

  最终,该企业依据执行和解书完成了两个季度的还款,企业信用、生产作业得到恢复。“执行就是执心而行,用心对待每个执行案件,努力把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这就是执行的意义所在。”执行法官付文华说到。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