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临湘:迫于失信曝光压力 一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2021-04-16 14:59:43 | 来源: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 | 作者:丁嘉蓉 曾镜羽
 

  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在失信曝光的震慑下,被执行人彭某主动返还申请执行人陈某的赔偿金2万余元。

  原来,在2016年10月,黄某无证醉酒驾驶面包车与陈某的小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黄某驾车逃离现场。经交警查明,黄某驾驶的面包车系亲戚彭某所有,且未投保交强险。交警认定黄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陈某不负事故责任。因陈某一直未拿到赔偿款,2017年,其将黄某、彭某诉至临湘法院。临湘法院判决黄某赔偿陈某2万余元,彭某负连带责任。

  判决生效后二人均未履行判决义务,2017年,陈某向临湘法院申请执行。因黄某至今逃逸,彭某名下又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于2019年初终结执行。

  今年,临湘法院加大执行力度,通过定期张贴公告、在官方微信平台等方式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4月初,彭某在失信曝光的震慑下,因担心自己被纳入失信名单将给小孩的考学就业带来不利影响,主动来到临湘法院交纳了赔偿金2万余元。该案至此执行完毕。

  “没想到时隔4年还能拿回这笔钱,感谢你们的坚持执行。”陈某激动的说道。

  “人难找”、“无财产可供执行”一直是阻碍执行的重要因素,但一直以来,临湘法院穷尽多种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执行力度,尽最大努力兑现胜诉人的合法权益,推动诚信社会建设。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