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宜阳法院开展集中执行 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2021-04-20 10:38:11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伊乐林 赵路歌
 

  

  为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一步强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举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4月16日6时,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展开集中执行攻坚行动,此次集中执行的重点是涉金融、涉民生案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部分申请人全程见证。

  动员会上,执行局政委鲁飞飞就此次行动的重点案件类型、参与人员等进行了明确分类和分组分工;副院长冯朝阳要求执行干警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和关切,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用好执行强制措施,加快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随着冯院长一声令下,20余名干警分赴全县3个片区展开工作。

  在执行现场,干警们行动迅速,配合密切,对大门紧锁不在家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依法在其家门口张贴传票;对长期在外躲避的被执行人,干警们再次耐心向其家属释法明理,动员家属进行积极规劝;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攻坚“护营商”。许某向某银行贷款30万元未按期归还,法院判决许某向某银行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该案在执行过程中,许某一直拒不配合。在当天执行攻坚活动中,许某被拘传到法院,执行干警段成玉继续耐心细致做其工作,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许某担心被拘留,急忙电话联系家人当场履行了5.5万元,并就剩余欠款与申请人某银行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

  执行攻坚“保民生”。2017年,刘某驾车与楚某相撞,造成楚某受伤(司法鉴定评定为十级伤残),楚某将刘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刘某赔偿楚某各项损失共计1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楚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刘某失去联系,执行法官曹学军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刘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高措施,刘某却置之不理。刘某在行动中被拘传到法院后,曹学军耐心对其释法明理,让其换位思考,刘某仍以没钱为由拒不赔偿,遂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本次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共执结案件13件,和解16件,执行到位金额123万余元,司法拘留10人。

  下一步,宜阳法院将持续开展执行攻坚行动,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全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史梓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