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周:善意文明执行 彰显法律温度
2021-04-22 09:18:05 | 来源:西藏自治区林周县人民法院 | 作者:多吉次仁
 

  达某与拉某因十几头牦牛的买卖款产生纠纷,诉至西藏自治区林周县人民法院达成调解,但拉某未依照调解书的承诺期限履行,达某曾前往那曲求拉某履行义务无果,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阶段,拉某以种种理由和承诺拖延,最终失联,执行局调查其名下无足额财产,故提交公安布控。2021年4月11日,拉某在当雄县被抓获,执行局立即派员前往接收,经过一番周折,案件圆满执行到位。

  4月11日晚7点执行员到达拉某抓获点,原本应当立即带回林周法院进一步处理,但经初步了解后,拉某家在那曲古露镇牧区,地处偏僻,家里只有妻子一人且有心脏供血不足的疾病,若长期无人照料有发生意外的可能,对于拉某的担忧和请求,执行员秉持善意文明执法的理念,同时为避免拉某再次逃避执行,经请示领导后立即驱车前往被执行人拉某家调查情况,经核实其妻子确实有疾病且有不时晕倒的情况。

  执行员考虑到拉某的妻子在家无人照顾,且财产和主要人际圈均在当地,可以以此作为突破口,于当晚立即就其家中牲畜和车辆等动产进行了清点登记,次日带拉某在镇里着手处置财产,次日下午案款全部执行到位,考虑到拉某尚有调解书未到期债务,为日后执行,就其他动产随即进行了保全。案款执行到位后执行员立即交付到了申请人手里,此案顺利执结。

  债权人的无助和漫长的等待得到了一份满意的答案,这一次公正、善意的执行既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照顾到了被执行人的困难,不仅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与理解,更充分彰显司法温度的人文情怀和司法为民的法治理念。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