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员心声:一个法律“小白”向真正人民陪审员的蜕变
2021-04-27 09:48:43 | 来源:北关区法院 | 作者:李春峰
 

  2021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三周岁了。作为“无袍法官”,北关区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在为案件的依法审理和成功结案奉献着自己特有的力量。合议庭上,有他们认真参与审理,踊跃发表意见的身影;案件卷宗里,有他们用心阅卷,积极参与事实调查的记录。走上法庭前,他们来自百姓,是人民群众在法院的“眼睛”和“耳朵”,向法庭传递着来自各行各业的视角和声音;参与庭审后,他们回归百姓,在人民群众与法官的搭建了一座桥梁,让越来越多的群众通过他们了解法院,相信法律。今天,让我们走进这个默默无闻却肩负重任的群体,走进这群不穿法袍,却为审判工作贡献力量的人,一起聆听他们的陪审心声。

  作者简介

  李春峰,男,1984年3月生,河南滑县人,现就职于安阳市人社局,2018年12月被任命为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直接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多年实践证明,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发自内心地热爱陪审工作,认真对待参加审理的每一起案件,做好人民陪审员的本职工作。通过参加陪审,我对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利方面取得的成效有了更加直观的感受,也对法官、书记员们在面对高负荷的审判工作时,依然能够严格做到程序规范、公平公正,保持极高的工作效率和极大的工作热情表示钦佩与赞叹。

  对我个人而言,每一次庭审都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一次宝贵的人生阅历。刚开始参与庭审时,我也经历过“陪而不审”的尴尬,常常一言不发,合议案件时也只是附和法官的意见。渐渐地,我发觉这样地陪审毫无意义,于是,我便下决心努力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也想在合议时,提出自己的观点。由于白天需要在单位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我便利用下班回家的时间,自己独自一人坐在课桌前,默默地打开台灯,开始学习了解诉讼程序,到后来学习民法、刑法再到行政法,还有2021年1月我国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我将各种法律法规都研读了一遍,而且将在陪审中经常用的相关条文都做了详细的笔记,有疑问的地方,也会将之摘抄出来,在开庭陪审前,我会向法官虚心求教,学习状态好像重新回到了高三的备考状态,经过将近2年的学习,虽不敢说熟知各项法律条文,但也从一个法律“小白”到各种法律略懂一二。在院领导和主审法官鼓励支持下,我逐渐进入角色,努力在每个陪审的案件中发表自己的看法,在行使法律赋予人民陪审员各项权利的同时,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完成了由一个法律“小白”向真正人民陪审员的蜕变。

  有人说,人民陪审员要当好“审判员”“调解员”“信息员”“监督员”“技术员”五种角色,回首两年多的陪审经历,我感觉自己在各方面都有继续学习提升的空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一名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合格人民陪审员。


责任编辑:刘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