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施“良方” 批量化纠纷
2021-04-28 15:17:0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魏林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铜官人民法庭庭长、立案速裁团队负责人、一级法官 魏林

  “魏法官,按照法院拟定的调解方案,又有120户业主与我们达成了和解。我们二期项目的逾期办证纠纷已经全部解决啦!”2021年4月初,湖南省长沙市望城某地产公司负责人激动地给我打来电话。

  该地产公司是我承办的一批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由于不动产统一登记政策的实施及企业内部重组,该公司开发的二期楼盘项目竣工验收时间被迫延期。2019年5月以来,150多户业主陆续向法院提出诉讼,该项目其他未诉的1700多户业主也在串联上访中。

  去年集中审理该批案件时,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双方当事人情绪都异常激动。业主极力主张要求赔偿平均每户1.1万元的逾期交房违约金。地产公司却表示,若按业主的赔偿方式计算,公司将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危局,并且将时间大量放在诉讼打官司中,他们的生产经营也将无以为继。

  该批案件涉及当事人众多,纠纷产生时间较长,且有部分业主拉横幅堵门、集体上访等情况,对抗性明显,若处置不当,极易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疫情特殊时期,如何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又妥善解决地产公司的实际困难,成为我必须考虑的问题。

  在多次前往实地深入调研,详细了解情况后,我决定先行调解。在与地产公司负责人沟通时,他表示愿意给付逾期交房的全部违约金,但希望法院考虑公司实际情况来计算违约金的起止时间和标准。得到公司的明确答复,我趁热打铁协调两方意见。

  批量性解决纠纷并非易事,一千个人有一千种意见。协调过程中,我共接待了300余位业主代表和楼栋栋主,并几次约谈开发商湖南分公司、北京总公司相关主管领导。“面对面”释法明理、“背靠背”倾心调解,数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至晚上12时,半个月内,我终于促成业主与开发商达成统一意见。

  敲下调解方案最后一个字符,我长舒一口气,沉下心来仔细核对了调解方案中违约金的给付标准与起止时间。翌日,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我定期督促开发商按照协议履行相应义务,并将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向业主代表反馈。其后3个月,开发商承诺的违约补偿款全部到位,涉案房屋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亦陆续办理完毕。

  这批案件的成功推进,让业主看到了开发商解决问题的诚意,也让开发商有时间妥善解决问题,减轻资金周转压力,达到了双赢的结果。截至2021年4月,该楼盘其余1700余户业主均以该调解方案作为蓝本,与开发商达成诉前调解。

  (魏林/口述,本报记者刘沁、本报通讯员曾晶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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