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评
“高速公路时代”涵养“高速文明”
2021-05-07 09:13:0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苑广阔
 

  公安部交管局5月4日通报浙江“5·3”6车追尾致6死3伤、宁夏大货车与小客车追尾碰撞致4死3伤等2起交通事故调查情况。其中一起事故为小客车驾驶人马某远在驾车错过高速公路出口后违法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并准备倒车,这成为引发事故的重要原因。

  随着近年来国家交通事业的大发展,我们已经进入了“高速公路时代”,这对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无疑带来了显著而积极的影响。尤其是随着私家车的普及,每年的“五一”、国庆、春节期间,很多地方的高速公路都会“车满为患”。越是这样,也就越需要我们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恪守交通文明。而从很多事故发生的原因来看,在我们已经迈进“高速公路时代”以后,迫切需要公众涵养“高速文明”,也就是在高速公路行车期间应该遵守的交通文明规则。

  但是这些交通违法行为的背后,也同样存在严重的违反交通文明的行径,尤其是在高速公路行车道随意停车,甚至是掉头、倒车等等做法,简直形同于“自杀”。文明是比法律更高的要求,正是鉴于高速公路上车来车往,车速极快,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更加迫切需要我们涵养“高速文明”。

  所谓的“高速文明”,应该包括很多方面的内容,有些是现行法律的强制规定,有些则需要依靠当事人的自觉自律,比如拒绝疲劳驾驶,在高速公路行车前最好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保养等;再比如严禁在高速公路随意停车、掉头、逆行,占用应急车道等等。只有遵守法律,恪守文明,才能让高速公路更好地服务于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