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家人反对入党,19岁的他说:“信者不惧”
2021-05-10 16:05:52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黄慕泽
 

  “信者不惧。”

  19岁的古柏在加入中国共产党时面对家人的反对,坚定地说出了这句话。

  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高法院旧址,一块展板吸引了记者的注意。牺牲时年仅29岁的古柏烈士,生平传记并不丰富,却足以书写其短暂却光辉的一生。

图为位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高法院旧址的古柏生平展板。黄慕泽 摄

  古柏(1906——1935年),号劲生,江西省寻乌县人,1920年,入寻乌县城爱群小学念高小。1922年,考入广东梅县广益中学读书,开始接受革命思想。1924年,因参加爱国反帝运动被迫退学。为继续学业,古柏和一些进步学生组织了“学生互助社”,创办了“学艺中学”。1925年夏,领导梅县学生参加声援“五卅”运动的斗争,成为梅县学生运动领袖。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随后倡导成立了“寻乌留粤校友会”和“寻乌县平民合作”等进步组织,创办了《石溪新潮》和《犁头周刊》等刊物,宣传革命思想,开展革命活动。

  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高法院旧址,瑞金市人民法院四级调研员钟冬庆向记者讲述道,在1930年5月,毛泽东、朱德率红四军第二次来到寻乌时,熟悉当地情况的古柏邀请了社会各界人士配合毛泽东调查,使得这次大规模的社会调查顺利完成,取得重大成果。这就是著名的“寻乌调查”,古柏因而深受到毛泽东的赏识。毛泽东在《寻邬调查》中写道:“在全部工作上帮助我组织这个调查的,是寻邬党的书记古柏同志。”

图为寻乌调查旧址。

  6月中旬,古柏任红四军前委秘书长,随军转战闽、赣。后任红一方面军总前委秘书长。1931年5月,担任总前委宣传工作。总前委撤销后,任江西省苏维埃政府裁判部长兼内务部长、中央苏维埃政府劳动部秘书长、江西省苏维埃政府委员和党团书记等职。后受红一方面军总前委委派,去江西省行动委员会协助搞肃反工作,平息了“富田事变”。

  古柏领导江西省司法审判工作期间,在临时最高法庭主席何叔衡的指导帮助下,加强司法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开展司法工作,审理了一大批具有较大影响的民事、刑事案件,为江西苏区的法制建设作出了贡献。

  古柏十分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创办了《司法汇刊》,该刊主要刊登临时最高法庭给江西省裁判部的批示、训令;江西省苏维埃政府裁判部训令、判决书、工作经验、工作安排、工作研究等。这个刊物的出版发行,有利于加强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指导、总结,对提高江西苏区司法干部的工作水平起到较大的作用。

  1934年春,古柏被分配到苏维埃中央政府粮食部负责粮食征集工作,取得巨大成绩,有力地支援了第五次反“围剿”战争。10月,红军主力长征后,古柏留在中央苏区坚持游击斗争,任闽赣红军游击纵队司令,转战在于都、会昌、瑞金、宁都之间。1935年3月初,在广东龙川县鸳鸯坑召集游击队员会议,传达遵义会议精神,对游击斗争作了新的部署。3月12日,因叛徒出卖被包围,在突围中不幸壮烈牺牲,时年29岁。

  毛泽东得知古柏壮烈牺牲的消息后,极为悲痛,写信给古柏的亲属,表示慰问,并亲笔题词悼念:“吾友古柏,英俊奋发,为国捐躯,殊堪悲悼。愿古氏同胞,继其遗志,共达自由解放之目的。”

  1984年,中共寻乌县委为古柏烈士建造铜像,树碑纪念。邓小平欣然命笔,题写了碑名。

图为位于寻乌县的古柏烈士纪念碑。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