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两个最严” 办案“三效统一”
——人民法院护航长江经济带发展纪实(上)
2021-05-12 08:36:1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高倩倩 等
 

  2019年8月26日,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夏顺安等11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李倩云 摄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下好长江经济带这盘棋至关重要。

  2016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来到长江上游、中游、下游,三次召开座谈会聚焦长江经济带发展,从推动、深入推动,到全面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是总书记始终强调的重点。

  5年多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实施《关于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司法保障的意见》等文件,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国家战略,提出明确要求,作出重要部署。

  5年多来,长江经济带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各类案件,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司法利剑激浊扬清,以公正审判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书写着一篇又一篇保护母亲河的绿色传奇。

  “两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以最硬执法手段,严、实、准、快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行为,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

  “洞庭天下水,岳阳天下楼”。登岳阳楼者,无不为张照手书的范公名篇倾倒,但也会为那一汪洞庭水心头一紧。

  过去十余年,夏顺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在洞庭湖内大规模修筑非法矮围,打造出一片面积近3万亩的“私人湖泊”,非法捕捞、非法采砂,严重影响湿地生态及湖区行洪。

  2019年11月25日,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夏顺安等11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盘踞17年的洞庭“湖霸”终被绳之以法。洞庭湖恢复了往日的湖平水阔,生机勃勃。

  该案承办法官、益阳中院刑二庭庭长鲁毅东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最严’标准完成该案审判工作,优化社会生态、保护自然生态、修复政治生态,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这是长江经济带各级法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缩影。

  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犯罪行为;

  严厉打击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行为;

  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及野生动植物制品非法交易行为……

  2016年1月至2020年6月,长江流域各级人民法院共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案件80356件。各级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的威慑和教育功能,坚决铲除长江生态“毒瘤”,助力“长江十年禁渔”计划,护航经济带绿色发展。

  以人民为中心妥善审理民事案件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目标,妥善审理民事案件,推动构建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

  蓝天碧水间,层峦叠翠、鸟语花香、渔帆点点、游人如织。春日的仙女湖尽显秀丽之姿。谁能想到,这里的水污染曾造成江西省新余市第三饮用水厂供水中断的特别重大环境突发事件。

  2016年4月,宜春市中安实业有限公司将未经处理的含镉、铊、镍等重金属及砷的废液、废水,通过私设暗管的方式,直接排入袁河和仙女湖流域,造成上述特别重大环境突发事件。中华环保联合会由此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2017年12月27日,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安公司等5被告赔偿应急处置费用、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及服务功能损失费用等3700余万元,并在省级媒体向公众赔礼道歉。

  时任该案主审法官的新余中院立案庭副庭长熊剑向记者介绍:“该案通过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企业的惩处力度,为重点区域的生态修复提供了资金保障,推动了受污染区域渔业、旅游业的恢复与健康发展。”

  找准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与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之间的平衡点,各地法院通过各类民事审判努力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共赢。

  依法审理调水纠纷案件、能源纠纷案件,水电基地和输送通道建设中的环境污染和损害赔偿案件,促进长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妥善审理涉及岸线取水、排污、工程建设等案件,促进岸线资源有偿使用,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

  妥善审理林业资源承包和流转案件,依法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保障长江防护林、生态林和公益林的生态功能……

  2016年1月至2020年6月,长江流域各级人民法院共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民事案件287119件。各级法院以审理好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污染民事案件为抓手,协同推进长江经济带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依法监督支持推动行政部门履职

  坚持服务中心工作,开展行政诉讼,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目标导向,监督、支持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2015年10月作出《关于涪江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的通告》,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欧祖明长期从事渔业养殖的水域被划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被禁止继续从事渔业养殖活动。欧祖明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该通告。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欧祖明依法获得的从事渔业养殖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需要,行政机关可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驳回欧祖明的诉讼请求。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涪江是长江流域水域生态系统的重要部分,且被确定为饮用水源保护区,其污染防治工作极其重要。我们通过审判,依法支持行政机关保护生态环境的合法行政行为,有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的功效实现。”该案承办法官、重庆一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张力说。

  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是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力量,如何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是摆在人民法院面前的重要课题。

  监督支持环境资源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排污口,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安全。

  妥善审理因造纸、印染、化工、有色金属等严重污染水体企业的关闭或者搬迁改造,以及因环境保护税、水资源费等税费征收引发的行政案件,推动污染企业的达标治理或者依法退出。

  依法审理水资源和水环境的行政许可、规划和项目审批、政府信息公开等案件,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维护水环境安全……

  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引,2016年1月至2020年6月,长江流域各级人民法院共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行政案件122215件。

  此外,各级法院积极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工作,2016年1月至2020年6月,长江流域各级人民法院共依法审理公益诉讼案件4944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91件。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翻阅“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蓝图清晰,未来可期。人民法院整装待发,向着护航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更高目标,高扬风帆。

  (本报记者严剑漪、余建华、郑卫平、周瑞平、刘沁、蔡蕾、刘洋、汪怡潇、茶莹参与采写)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