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眼赌神”合作诈赌 三男子获刑六个月
2021-05-12 15:28:49
 

  中国法院网讯(宋泓峰 蓝棋炜)靠着特制工具与他人进行赌博,从此化身“赌神”只赢不输,自以为找到了“生财之道”,殊不知将自己推入犯罪深渊。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被告人朱某、黄某辉、黄某金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至五千元不等。

  据悉,2019年,被告人朱某购得一副特制隐形眼镜及配套的10副扑克牌,戴上该隐形眼镜,可以看到特制扑克牌的花色和数字,遂产生使用该作弊工具“赌博赢钱”诈骗的想法。2020年2月底,被告人朱某先单独使用该作弊工具“诈赌”后,邀请被告人黄某辉、黄某金一同“诈赌”,被告人黄某辉、黄某金均表示同意,并约定“赢”来的钱三人平分。后被告人朱某多次组织他人在其家中进行赌博,并与被告人黄某辉或黄某金相互配合,使用作弊工具以“炸金花”的形式进行赌博,从中“赢钱”骗取赌资。2020年4月1日晚,参赌的魏某等人识破被告人朱某等人使用作弊工具诈赌骗钱,并要求被告人朱某等人“赔偿”,因谈不拢,被告人黄某辉的妻子余某报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黄某辉、黄某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其中被告人朱某参与诈骗人民币10945元,分得赃款人民币4181元;被告人黄某辉参与诈骗人民币10295元,分得赃款人民币3532元;被告人黄某金参与诈骗人民币9695元,分得赃款人民币3232元,数额较大,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沙县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