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莫为违法犯罪当“智囊”
2021-05-19 09:03:1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智全
 

  为了掌握“躲避侦查,安全不留痕迹”的受贿方法,吉林通化一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向当地一名律师打电话“请教”,最终“成功”受贿10万元。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该案的一审判决书,这名律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法官、检察官一道被誉为“现代法治的守护神”,是依法治国和司法公正的重要力量。律师职业的本质属性,注定了其必须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而不能因为一己私利为违法犯罪活动支招。律师只有慎终如始地恪守基本职业操守,才能真正让自己的专业技能回归维护公平正义的本位。

  与普通民众相比,律师因为深谙法律,熟悉侦查和诉讼规则,其对违法犯罪活动支招,更容易让不法之徒的违法犯罪企图得逞,不仅会在公众中产生恶劣的认知误导,还会动摇公众对公平正义的信心。

  法律专业人士反其道地用专业知识和能力为违法犯罪活动支招,虽然表面上是利益诱惑下的执业操守缺失,但也客观反映了当前对这种不法行为的依法惩治不力。鉴于此,除了要对其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行为依照《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对于构成犯罪的,则应依法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以刑法的高压威慑,倒逼其循规蹈矩。

  另外,对于个别不良人士,还应给其套牢刑事责任和信用惩戒的双重“紧箍咒”。唯有如此,那些甘为违法犯罪活动支招的不良者,才会面对得不偿失的高昂代价而不越雷池半步。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