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 践行人民至上理念
2021-05-28 08:55:3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晓芬
 

  民法典公布一年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践行人民至上理念,通过一系列案件的审理,彰显了司法的公平正义,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要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民法典公布一年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践行人民至上理念,通过一系列案件的审理,彰显了司法的公平正义,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贯彻实施民法典,充分彰显法律公平。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公平原则贯穿民法典的始终,一方面确保民事主体在民事权利享有和民事义务承担上的地位平等,另一方面保证民事主体参与机会的均等。民法典保护财产权利,设定“居住权”,保障弱势群体对他人住宅享有长期、稳定的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其生活居住需要;加强对业主权利的保护,适当降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特别是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表决门槛;织密基层疫情防护网,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针对近年来愈演愈烈的高利贷问题,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完善高空抛掷物品治理规则,由侵权人对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明确公安等机关的调查责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义务。

  贯彻实施民法典,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引领作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人民法院将民法典权利保护理念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各环节,严格公正司法,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民法典维护人格尊严,明确禁止实施性骚扰,构筑个人信息隔离墙,保护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鼓励人们见义勇为,规定见义勇为非重大过失不承担民事责任,为见义勇为者免除后顾之忧;针对客运合同领域出现的旅客霸座情况,细化客运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格式条款的使用,明确了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确立“自甘风险”规则,当事人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

  贯彻实施民法典,努力实现司法为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就要把民本情怀深植审判工作之中,保护人民群众的各项合法权益,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民法典维护和谐家庭关系,新设“离婚冷静期”,规定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的三十日为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倡导婚姻诚信原则,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为债权人及夫妻双方厘清有关债权债务的界限;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明确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在继承关系问题上,扩大代位继承的适用范围至甥、侄,进一步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民法典施行以来,人民法院通过审结“行人横穿篮球比赛场地被碰撞致伤案”、 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案、非婚生子女抚养纠纷案、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等案件,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今后,人民法院应当把系统观念落实到贯彻实施工作各方面,牢固树立法典化思维,提升司法能力水平,以更加鲜明的司法态度为正义撑腰,让遵守法律、善良诚信、维护公德的行为受到鼓励,使破坏规则、自私自利、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行为得到否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营造安定、和谐、有序的社会生活环境,引领树立诚信、友善、文明的和谐社会新风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