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大格局
2021-06-01 09:15:2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凌云 詹梦洲
 

  访谈对象: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勇

  法周刊:浙江省是“两山”理念的发源地和率先实践地,开化县拥有丰富的生态环境资源,开化县法院推出了哪些具有特色的司法举措?

  王勇:开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2021年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公园城市目标,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开化县法院立足实际,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牵头成立了开化县生态环境司法协同治理中心,并率先在全省入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探索建立“协同办案、协同预防、协同建制、协同提升、协同修复”的“五协同”工作机制,打造多元共治共享的社会生态环境格局,从源头上防控减少生态纠纷诉讼增量。

  法周刊: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工作机制是如何常态化、制度化运行的?

  王勇:该中心包括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县委政法委、法院等13个相关部门,各部门联合出台了《开化县生态环境司法协同治理中心工作规则(试行)》,规定由法院派员常驻办公,负责日常事务的沟通协调处理,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作为协同治理中心非常驻工作人员。

  法周刊:在生态修复方面,法院是如何与各成员单位之间协同配合的?

  王勇:我们与林业主管部门、司法局协同,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林业主管部门与生态环境损害人签订“补植复绿”协议,责令生态环境损害人在原地或异地补植林木、恢复原状并加强管护。将补植复绿与社区矫正工作相结合,安排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到补植复绿基地参与义务劳动。我们在全县各流域增设增殖放流基地,完善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工作方案,与渔政部门协同,充分发挥渔政管理部门职能,加强渔业执法能力,为水域安全、渔业安全提供良好保障。与检察、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协同,将环境公益诉讼赔偿金、生态修复金、社会捐赠资金等统一管理,完善修复赔偿金使用规则,规范生态修复金的提取、使用和监管,促进受损生态环境修复。

  法周刊:生态环境司法协同治理中心取得了哪些成效?

  王勇:自2020年11月成立以来,开化县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收案数量仅15件,同比下降50%。比如,我们积极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将违法行为纳入生态信用名单,运用巡回审判、法治宣讲、建立警示教育基地等举措,大大提升公众环境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防控预防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我们开通涉环资案件审判执行“绿色通道”,减少环资诉前禁令申办裁决周期,案件办理周期平均缩短32天,以最快速度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我们建立破坏生态资源案件公益补偿机制,创新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生态补偿等生态修复举措,目前,我院已修复林地2.1亩,放养鱼苗13万余尾。

  法周刊:开化县法院对进一步擦亮环境资源审判“金名片”有何计划?

  王勇:我们将聚焦开化县委县政府“建设国家公园城市”的新目标新任务,充分发挥绿色司法职能,织牢生态守护的司法天网,全力守护开化的绿水青山。具体而言,我们将继续秉持司法修复理念,多元化、多举措落实生态修复责任,凝聚多方合力,推动生态环境司法协同治理向纵深发展。此外,我们也将进一步加强司法宣传,强化司法监督,加大惩处力度,将环资类犯罪有效遏制在萌芽阶段。我们还将积极开展跨省域、跨县域边界协作,完善浙皖赣三省七县生态保护协作机制,推动环钱江源国家公园环资案件集中管辖。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