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右江革命根据地:红色司法在这里传承
2021-06-02 14:28:5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高倩倩
 

  青山深处,红水河畔,国徽高悬,分外醒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兰县切学乡板烈村,一场离婚案件巡回庭审正在有序进行。红色条幅上,“‘拔哥’流动法庭”几个金黄色的大字,端正有力。

  “拔哥”是谁?流动法庭为什么以他的名字命名?

  穿过九十多年时空的迷雾,走进壮乡红城百色,走进解放街,或许可以找到答案。

  百色城东南,澄碧河边,岭南风格的骑楼鳞次栉比,这里就是解放街。1929年12月11日,邓小平、张云逸、雷经天、韦拔群等老一辈革命家在大码头登陆,来到位于解放街的粤东会馆,领导和发动了著名的百色起义。

  同日,右江第一届工农兵代表大会在恩隆县(今田东县)平马镇召开,选举产生右江苏维埃政府。红七军与右江革命根据地由此诞生。

  政权建立了,如何保护来之不易的胜利果实便成了头等大事。

  右江革命根据地是中国共产党创立的首个少数民族地区革命根据地。百色起义前,各族人民深受士官、地主豪绅及军阀的压迫和剥削,整个右江地区经济凋敝,民不聊生。百色起义后,地主土豪劣绅和国民党反动派不断通过军事“围剿”、暗杀等各种活动来破坏新形成的革命秩序。

  保护人民,维持秩序,用法律打击反革命分子,确认新生政权的合法性,使得推进根据地的法制建设成为时代的呼唤。

  走进右江工农民主政府旧址——经正书院,正厅内庄重严肃的人物雕塑再现了当时邓小平等领导人挥斥方遒、指点江山的历史景象。正是在这里,他们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建设的探索。

  ——建立司法组织。1929年12月后,右江苏维埃政府和所辖16个县的苏维埃政府都先后设立了省级的和县级的裁判兼肃反委员会,设主任1人,工作人员若干人。作为根据地专门行使司法审判权的司法机关,裁判兼肃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破坏和颠覆苏维埃政府的地主恶霸和买办资产阶级实行专政,审判军阀、官僚、地主豪绅、恶霸和一切反革命分子及其他刑事犯罪分子的案件,以保卫新生的红色人民政权。

  ——制定法律规范。1929年12月,右江苏维埃政府制定了《右江苏维埃各级政府组织与职责》,规范各机构设立和实施权力,实际上就是右江苏维埃政府组织法;1930年5月,先后颁布《土地法暂行条例》《共耕条例》,为根据地进行土地革命提供了法律依据;1931年2月,制定专门刑事法规《十二条法令》,打击投敌叛变行为,镇压反革命分子;还有各类民事法律规范,散见于红七军和右江苏维埃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命令中。

  ——开展审判活动。裁判兼肃反委员会审理案件也经历了相应的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四个阶段。司法审判的重点集中在镇压军阀、封建官僚、地主豪绅、富农及一切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审判中废除了逼、供、讯,注重调查搜集证据;吸收工会、贫农团及其他群众团体的代表作为陪审员组成各级审判法庭,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公开审判、巡回审判,允许上诉和再审,体现了革命政权法制民主精神。

  这些散见于《中国共产党百色市历史》《百色起义·红色记忆》《百色起义根据地建设》《田东法院审判志(讨论稿)》等地方党史、地方志和审判志中的文字,通过口述历史的方式将红七军的法制智慧整理流传给后人。

  行走在右江革命根据地曾经覆盖过的红色土地上,那些得以保存下来的被后人悉心收藏的珍贵文物与第一手史料,那些红色司法印迹,则再次昭示着革命先烈的司法实践与探索曾经在这里风起云涌。

  迎龙山上,百色起义纪念馆展馆内,一份泛黄的百色临时苏维埃政府“黎咸华呈诉黄安等串卖伊妻黄氏”的买卖婚姻判决书吸引了众多参观者驻足细读:

  “……惟陈黄氏窝藏逃妇,应罚毫银拾陆元;媒人妈生与四嫂串卖逃妇,均各罚银拾贰元,林彩焕私买逃妇,亦罚银贰拾元,应给黎咸华准予财礼费。至该黄氏既不愿跟随前夫,而愿跟随后夫,本府应尊重结婚离婚自由意思,将该黄氏判还林彩焕……”

  落款“裁判主席委员罗文佳”,日期“一九三十年元月廿九日”,这份判决书被认为是广西目前发现的红色政权作出最早的离婚判决书。

  在它旁边,并排陈列着一份时间为1930年9月11日,标有“恋爱结晶”字样的红彤彤的结婚证书。

  “这两份宝贵的史料反映了当时司法惩办买卖婚姻、尊重结婚自由意愿的真实情况。”百色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科长罗生福说。

  魁星楼,红七军前敌委员会旧址,革命老区东兰县武篆镇闹市中的“红色坐标”。它静默伫立,俯瞰着邓小平和韦拔群等革命先辈并肩作战过的壮乡大地。

  百色起义后,红七军前委和右江苏维埃政府把开展土地革命作为头等任务来抓。邓小平与韦拔群、雷经天一起,在东兰武篆开展长达两个月之久的土地革命调查研究和试点工作。韦拔群发动各族农民群众组织“共耕社”,当年就取得了大丰收,群众亲切地称其为“拔哥”。这为后期制定《土地法暂行条例》《共耕条例》打下了基础。

  纸张已泛黄的《土地法暂行条例》《共耕条例》被珍藏在百色起义纪念馆,而当初的共耕渠依然躺在东里村尾往屯的稻田边,灌溉着村里的360亩农田。

  “拔哥就是韦拔群,是我们东兰的英雄啊!没有人不知道。”

  “当时他在我们这里威望很高,群众都信服他!”

  “他领导土地革命,打土豪分田地,为我们老百姓谋福利!”

  问起“拔哥”是谁,旁听庭审的村民纷纷这样回应。

  “快乐事业,莫如革命”,作为百色起义的领导人之一,韦拔群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他将毕生投入到了土地革命和根据地建设中,最终他和他的16位家人都在革命中壮烈牺牲。

  “对党忠诚、一心为民、追求真理、百折不挠、顾全大局、无私奉献”这24个字,是后人们提炼出来的“拔群精神”。如今,走在东兰街头,“弘扬拔群精神”的标语随处可见。

  “作为烈士的后代,我感觉自己使命在肩,‘拔群精神’一直激励着我冲在危险的最前面,有困难我必须先上!”说这句话的是东兰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教导员韦曲飞,他是韦拔群的堂孙,已在这里工作近30年,眉宇间有几分画像中韦拔群的英气。

  为让“拔群精神”在人民法院发扬光大,位于韦拔群故乡的东兰法院于2016年4月成立了“拔哥”流动法庭,打造“山区巡回审判模式+信息化应用”的司法特色品牌。

  滔滔右江水,巍巍后龙山。硝烟已经散去,时间已经远离,但穿过九十多年时空的迷雾,我们依旧可以看见深深镌刻在百色这片红土地上的壮丽画卷。

  队伍不散,红旗不倒,火种不灭。一代又一代的广西法院人赓续百色起义精神,将公平正义、一心为民的红色基因深深镌刻在开创新时代司法为民事业的征途中。

  看,红色福地上,司法公正的旗帜正迎风飘扬。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