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开:主动为腾房按下暂停键,这次执行有何“隐情”?
2021-06-02 14:47:00 | 来源:天津高法微信公众号
 

  “等一下!先别搬!”在强制腾房现场听见这样的话你一定会认为被执行人又要不配合执行了,其实不然,说出这句话的却是案件承办人。究竟是什么情况啊?我们一起来看看。

  该案是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某投资公司去年向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被执行人某医药公司提出再审申请,及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均被驳回后,被执行人仍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腾房义务。

  今年1月,该院执行局依法张贴执行公告,但被执行人未到期履行腾房义务,法院遂进行强制执行。

  在南开法院执行局强大的执行压力下,被执行人当天在涉案房屋现身,表示现场还有案外人存放的物品,并在南开法院执行局的要求下,承诺尽快向法院提交存放物品的相关书面情况。在法律监督员的监督下,执行局对涉案房屋内物品进行评估后就地存放,并交由申请执行人妥善保管。

  双方当事人商定于3月将相关案外人物品搬离涉案房屋。然而当天,案件承办人细心地发现只有其中一家案外人达到现场进行物品搬运工作,被执行人准备自行搬离另一案外人的物品。这些物品的外包装上,赫然贴着“防疫物资”的标签。原来,这些是未到场的案外人某医药公司为某医院采购的防疫物资。

  被执行人自认为只要把东西搬走腾房这件事就能划上句号了,但案件承办人完全不认可这种“省事儿”的做法。

  据双方的保管协议显示,搬离物品需双方共同在场,被执行人无权单方搬离物品,加上防疫物资这种情况又格外特殊,案件承办人果断制止了被执行人,当天下午就主动前往该案外人某医药公司办公地点与其核实情况。

  案外人某医药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见到案件承办人后十分吃惊,表示一直不知道这些防疫物资的存放地点、更不知晓如今涉及诉讼纠纷,也没有人通知他们要将物品搬离。公司负责人表示会尽快联系被执行人搬运相关物品,并尽快向法院提交解决方案。

  鉴于物品的特殊性南开法院执行局上报了该情况,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协调。

  经过案件承办人多次向被执行人阐明利害关系及明法释理后,被执行人与案外人进行协商,表示愿意配合案外人到涉案房屋搬离相关物品。

  最终,南开法院执行局派出10名干警达到涉案房屋,确认各方人员都到达涉案房屋现场,确保案外人所属物品顺利搬运完毕。

  南开法院执行干警的细心与认真赢得了案外人的肯定。



责任编辑:田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