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鼓:拒不履行和解协议 拒执罪威慑忙还款
2021-06-03 15:31:42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黄坚 廖诚伟 梁瀚
 

  近日,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通过“拒执罪”的威慑作用,迫使拒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被执行人一次性付清了协议尾款,进而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据悉,戴某驾驶装载杉木的货车行驶至拐弯下坡路段时,与王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王某受伤,双方因赔偿金额协商未果而对簿公堂。后经二审法院判决,在扣除事故发生后已垫付的费用,戴某还应向王某支付赔偿款55680元。判决生效后,戴某未履行给付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在执行之初,执行法官依法划拨了被执行人戴某银行存款4000元,并通过强制措施的威慑作用,让戴某主动履行了11000元。不久,执行法官即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戴某承诺每月向王某支付2000元至赔偿款付清为止。谁知戴某在履约15000元后便拒不支付余款25680元,导致执行和解难以为继。

  为了不让生效判决变成“一纸空文”,执行法官对戴某开展“地毯式”查控,很快查到戴某在县城有一套房产且在某汽车贸易公司持有股份。执行法官按图索骥,成功在戴某住所将其拘传至法院,并告知其行为是典型的逃避执行,若再执迷不悟,轻则司法拘留,重则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戴某深感法律威严,当场电话通知家属将余款25680元汇至法院指定账户,执行法官于是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本案最终得以顺利了结。


责任编辑:田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