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快递邮寄毒品贩卖 男子获刑七年二个月
2021-06-03 15:39:59
 

  中国法院网讯(周芸 王海波)日前,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姜某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毒品,予以没收。

  经审理查明:2020年8月25日下午,被告人姜某在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通过将毒品海洛因邮寄至南昌县某快递点的方式,向涂某(另案处理)贩卖毒品海洛因。次日,民警在快递点抓获前来收取毒品的涂某,并截获上述快递,在该快递中查获毒品海洛因4.89克。

  2020年8月27日下午,民警抓获被告人姜某,并在其家中查获毒品海洛因5.29克。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姜某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十克以上,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姜某部分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为维护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保护公民的身心健康,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