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少年玩蹦床 受伤送医谁担责?
2021-06-07 09:49:40 |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作者:徐川涵
 

  基本案例

  被告在商场内经营蹦床项目,六岁的小治至被告处玩蹦床,玩耍过程中头部受伤。家长主张蹦床活动场地禁止家长入场,家长只能在场外休息区等候,现场安全由场内安全员负责,事发当时,现场安全员未尽看护义务,没有必要的急救措施,缺少必要急救设备。小治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等损失,被告未出庭应诉,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法官释法

  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治在被告经营游乐场中受伤,被告作为经营者,负有举证证明自己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但被告在本案中未出庭应诉亦未进行举证,根据本案事实及证据,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承担侵权责任。


责任编辑:刘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