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办案,公正公平、合理合法是最重要的”
——访哈尔滨中院第八任院长董启来
2021-06-07 10:59:1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杨建文
 

  5月18日,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处所行的带领下,记者走街串巷辗转来到哈尔滨市中医街105-2号一个旧单元楼,拜访了哈尔滨中院第八任院长董启来。

  91岁的董老看起来身板硬朗,精气神十足。他说,最近正在准备上“云党课”,就是通过网络视频给离退休干部讲党史。“我194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过哈尔滨土改工作,这次准备讲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革命。”

  已逾鲐背之年的董老对自己二度进法院工作的经历记忆犹新。1950年初,董启来到哈尔滨市人民法院管辖的监狱工作,任监狱教育科长。主要是组织50多个旧司法人员进行学习、教育和改造。

  “人民法院是为人民服务的,要改造旧有司法人员的世界观,树立革命的人生观。通过新、旧法院的对比,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那时候一直在灌输这个理念。”董老回忆,当时留任司法人员还是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他们的法律素养和文化水平普遍较高,特别是一些书记员、法官都有丰富的审判经验和专业知识。

  董老清晰地记得位于道里区地段街158号哈尔滨地方法院旧址的二层楼后面有一个天井和一个院子。自1952年离开法院近30年后,董启来再次回到哈尔滨中院。“那时二层楼已经很破旧了,办公条件也不好,房间的地板都颤呼了,只好修修补补地凑合着。”

  1983年到1987年,董启来担任哈尔滨中院第八任院长。随着案件数量上升,法官人数增多,急需要改善办公条件。就在旧址旁边盖起了大法庭。董老说,当时,第一任院长邵天任还特意前来参观新建的大法庭。

  “法院旧址和大法庭拆了就再没去过。”老人自言自语,陷入沉思。

  谈起任职期间法院工作重点时,董老说:“当时除了民事审判、刑事审判,还成立了行政审判庭,老百姓可以上法院告政府了。这体现了国家法治建设,依法办事的关键措施,是法治建设的一个里程碑式的进步。”

  当记者问到哈尔滨法院历史悠久,如何继承和发扬红色司法传统时,董老说法院对一些民事纠纷案件,要注重调解。

  “不是案件上来就审就判,先尽量做调解工作,双方同意就下发人民法院调解书,不同意再审理判决。”董老说,注重调解,有利于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解决问题。

  “法院办案,公正公平、合理合法是最重要的。”董老认为,法院最后一关是给老百姓解决问题的,法官要公道正派,依法办案。不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一个小时的访谈,董老思维清晰,谈吐流畅。他对年轻干警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要有家国情怀。热爱国家,信任中国共产党。处理好家庭问题,做好本职工作。二是要洁身自律。对纪律对法律要有敬畏之心。三是终身学习,与时俱进。新思想新政策新法规都要从学习中运用到实践。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