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
2021-06-09 08:45:5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陆茜坤
 

  6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二审稿进行分组审议。与会人员认为,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二审稿对安全生产中的一些突出问题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注意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此次草案二审稿对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作出了规定。刘修文委员认为,草案二审稿加入呼声较高的检察公益诉讼条款,更有利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风险。全国人大代表黄美媚也建议,要强化安全生产领域的公益诉讼的应用。

  多位与会人员还提出,草案二审稿应与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规定相协调、相对应。韩晓武委员认为,这样可以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法在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问题的针对性,同时也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法的刚性。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光权提出,相较于草案二审稿多次提到的“矿山、金属冶炼”等表述,刑法的表述更准确,建议对此进行修改,保持草案二审稿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协调。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