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资典型案例诠释生态保护司法价值观
2021-06-12 10:45:3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英锋
 

  典型案例既是人民法院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战果,也是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标杆、指南和宣言书,对各级法院审理环境资源案件具有示范指导意义。

  6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0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例聚焦了不同方面的问题,指明了司法机关参与生态保护的发力方向,对各级法院审理环境资源案件具有很强的示范指导意义,对全社会也有一定的震慑、教育意义。

  生态环境损害往往具有修复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等特点,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对相关污染侵权者的追责往往只限于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而生态环境修复则由政府或社会买单。这种“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担责模式不符合侵权责任归责原则,违背了社会公平,也加重了政府的财政负担,更会助长污染侵权者的侥幸心理、投机心理。

  为解决这一问题, 2017年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到2020年,力争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方案》提出,各地人民法院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托现有资源,由环境资源审判庭或指定专门法庭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案件;根据赔偿义务人主观过错、经营状况等因素试行分期赔付,探索多样化责任承担方式。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也明确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还同时规定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惩罚性赔偿责任以及生态修复责任。

  可以说,政策和法律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提供了指导和依据,司法审判则为制度运行提供了范本。此番最高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大都涉及数额不低的生态环境赔偿、修复费用。这些案例明确了生态侵权的担责关系,有助于增强“谁污染,谁破坏,谁赔偿,谁修复”的社会共识,打造生态救济的责任闭环,倒逼相关责任主体规避风险,规范行为,以更科学、更安全、更长效的方式治理、保护生态环境。

  赔礼道歉也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一个重要形式,有助于侵权人深刻认识错误、反思错误、悔改错误。笔者注意到,十大典型案例还有一个“亮点”值得关注——即判决侵权人赔礼道歉。在四个案件中,法院均判决侵权者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部门在行动。期待各级人民法院以法律和事实为依据,以环境资源典型案例为指引,办好每一起生态环境案件,守好生态保护的司法防线,为绿水青山、蓝天白云源源不断地注入司法正能量。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