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临萍在陕西调研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时要求
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
2021-06-16 20:21:24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蔡传磊
 

  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临萍在陕西调研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杨临萍强调,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胸怀“两个大局”,牢牢把握“国之大者”,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杨临萍指出,环境司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坚持最严密法治,严厉惩治污染环境、生态破坏违法行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服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动构建绿色产业结构,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杨临萍要求,加大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持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健全审判组织体系、优化审判工作机制、完善审判规则体系。推动环境资源审判与环境科学、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增强环境司法专业化能力。搭建国际交流平台,深化国际合作,共建绿色“一带一路”,为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贡献中国司法智慧。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智,全国人大代表周卫健、方兰出席调研活动。陕西、重庆、四川等十省区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