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店长截留店内资金 获刑二年八个月
2021-06-18 10:20:37
 

  中国法院网讯(蔡婷)因赌博和投资失败欠下高利贷,福鼎一店长利用职务之便截留店内资金、虚构事实骗取购物卡变现。日前,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职务侵占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檀某山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35000元。

  2019年11月,被告人檀某山入职福鼎市某超市工作,并于2020年6月被任命为该公司某分店店长。2020年10月至11月间,檀某山利用其职务便利,采取侵吞、骗取的手段,非法占有该公司财物共计185940元,并将所得款项用于偿还个人因赌博及投资失败所欠下的高利贷借款。其中,2020年10月间,檀某山利用职务便利,分多次将该超市的每日营业款现金和备用金,共计75940元私下截留;2020年11月间,檀某山利用职务便利,虚构某公司向该超市团购购物卡的事实,从该公司团购经理处骗得50000元、60000元购物卡各一张,并指示收银员为其变现或打折出售购物卡变现。2020年12月,檀某某被该公司员工扭送至公安机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檀某山作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结合其缓刑考验期内重新犯罪、坦白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