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术”与“套路” 电信网络诈骗的那些“坑”
2021-05-06 14:25:0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孟焕良 单巡天
 

绍兴中院新闻发布会现场。单巡天 摄

  从“楚楚可怜”的“女网友”,到价格实惠的“刷单手”,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不断变换“羊皮”。不法分子如何利用被害者需求心理,构建“步步为营”的陷阱?又是如何通过各环节紧密配合,让诈骗看起来“天衣无缝”?

  日前,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审判状况新闻发布会,通报2019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内部“话术”是新员工必修课

  2017年9月,微信名为“滴滴答答”的“女网友”加了陌生人小帅的微信,以“男朋友和她分手,需要诉苦”为由开始攀谈。

  逐渐地,两人无话不说,小帅有了“和她发展一下男女朋友”的念头。

  此后半年,“滴滴答答”先后以“买生日礼物”“外公做手术”“外公茶叶卖不掉”等理由,在微信上向小帅索要钱款5000余元,却一直不肯“奔现”。

  再后来,“滴滴答答”说要考研,没时间聊天,不再理睬小帅。小帅偶然间发现对方一直在打游戏,这才感觉蹊跷,随即报案。

  事实上,小帅面对的,是一个以周某为首,多达140余人的庞大犯罪集团——吉喜喜公司。从微信号的注册包装,到吸引诱骗对方转账,再到赃款的汇总结算,都有专人专职负责。

  其实,相当一部分“楚楚可怜”的“女网友”是男性,他们在微信上冒充漂亮的单身女性,虚构受到上司欺负、亲人生病等事实,博取同情和好感,骗取被害人发微信红包、转账后,又以推销茶叶、红酒等进行伪装,不断实施诈骗。

  在被告人周某“领导”下,该诈骗公司规模不小,有100余名员工,下设五个部门,分别为财务部、采购部、数据部、人事部、市场部。财务部负责诈骗资金的汇总登记、工资发放、日常结算及银行取款;采购部负责茶叶等物品的采购,并管理作案微信的提现;还有专人负责市场部的考勤、业绩、发货(汇总)、清点库存、系统监控等工作。

  具体从事诈骗是市场部一至八部,八部各设经理一名,以统一的手段对各被害人实施诈骗。从事行骗“工作”的门槛很低,公司内部有一套自己的“话术”,对员工进行专门培训,教他们如何获得被害人信任。

  每个新业务员进公司后,其配备的电脑上都会有两个诈骗剧本:茶叶、红酒话术。

  根据茶叶话术流程,业务员跟客户聊天:先是排疑阶段,主要是就工作情况和客户聊天,一般要持续三五天;接着是业务员会在朋友圈里发一些在敬老院活动的照片,一般持续两三天;然后业务员和客户会聊到自己失恋了,虚构自己将去武夷山看爷爷,爷爷是种茶叶的,让客户买茶叶,再持续三五天;等“卖完茶叶回来”后,业务员就会虚构自己“过生日”“家人生病”等,让客户发红包。

  红酒话术,套路和卖茶叶差不多。业务员和客户聊到“失恋”、换工作等事项,并拍离职单给客户看,之后说自己找到卖红酒的新工作,需要冲业绩,让客户买酒。

  而业务员聊天记录,都在数据部电脑上实时监控。

  从2017年5月至2018年初,该团伙共骗取全国各地200余名被害人920余万元。2019年3月,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某等134名被告人三至十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案也是绍兴法院历史上审理的被告人数最多的案件。

  “套路”多样,每种都“紧扣需求”

  随着犯罪手段不断升级,“集团作战”逐渐成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常态。在绍兴法院2019年已审结的125起案件中,共同犯罪案件70件,占案件总量的56%,其中5名被告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达25件,10名被告人以上的17件。

  经统计,在已审结案件中,通过虚假刷单、销售商品、出租房屋、兼职招聘等发布虚假广告和信息的诈骗手段最为常见,占总数的45.9%。此外,还有通过网络赌博平台骗取投注金,网络套取个人信息出售获利,冒充银行、医疗等机构从业人员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钱财等多种犯罪类型,几乎每一种都紧扣现代人的现实需求,稍有不慎就会“中招”。

  不法分子为了逃避打击、降低作案风险,开始出现诈骗金额小额化、作案目标碎片化趋势,因此网络兼职诈骗成为网络诈骗的“主力”。新昌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以网络兼职为诱饵的诈骗案,涉案人数多达上百人,涉案金额高达上千万元。

  2015年年底,小刘(化名)在猪八戒网上找兼职,看到了一条写着“招聘打字员,工资日结150元”的信息,便加了预留的QQ号码。加为好友后,对方表示确有兼职工作推荐,并推送了一个“客服人员”的YY账号。

  随后“客服人员”要求小刘将YY账号更名为“由某某某介绍”,并将其拉进一个YY频道。YY频道内全程禁言,只能听不能发言,有“讲解老师”介绍不同等级的兼职——99元能做淘宝刷单,199元能做打字员,299元、399元有更多类型的兼职选择,每种类型都有详细讲解。

  之后,“讲解老师”加了小刘YY账号,告诉他:“为防止有些人不好好做,每个人要交相应等级的保证金。这个保证金后期可以退还。”

  小刘着急赚钱,就选择了打字员的工作,并将199元保证金转给所谓“财务”的支付宝账号。

  之后就有“考核老师”给小刘派发简单任务,不想做就交钱更新等级换任务,并再次承诺所有费用后期全额退还。

  就这样,小刘又陆续以试用金、马甲费、培训费等名义转钱给“财务”,一环扣着一环,等小刘反应过来想要退钱的时候,发现QQ账号和YY账号都已被删除、拉黑,这才知竟是一场骗局。

  经审查,2015年4月至2016年8月期间,被告人武某通过YY语音聊天软件组织建立一个群名为“联赢”的YY群团队,招聘尼某、曹某、财某等分别担任财务人员、外宣人员和客服人员,以提供虚假网络兼职工作为诱饵,骗取他人财物,约定外宣人员获得骗取金额的75%作为提成,客服人员获得骗取金额的18%作为提成,剩余资金由武某、尼某等人瓜分。外宣人员以提供网络兼职工作为诱饵,在58同城、赶集网等网站发布虚假网络兼职招聘信息,以此吸引被害人应聘。在被害人与其联系后,外宣人员让被害人加入“联赢”群,由群内客服人员以各种名义诱骗被害人交纳入职费、试用金、保证金、马甲费、工号费等费用。之后,客服人员再以可以退还缴纳的费用为由,将被害人介绍给团队培训人员,由培训人员继续以缴纳培训费、资料费等名义骗取被害人钱款。在被害人发现上当要求退款时,相关人员遂将被害人联系方式拉黑、屏蔽或删除。

  被告人武某通过上述手段共参与骗取被害人1113万余元。

  值得一提的是,此类案件的犯罪团伙中有很多是和小刘一样的被害人,发现被骗后,他们没有报警,而是选择加入团伙实施诈骗;更有不少是在家带孩子的年轻妈妈和在校大学生,分别扮演着不同“角色”,上演“招聘”戏码。

  新昌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遂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武某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责令被告人武某在犯罪所得1113万元范围内退赔相应被害人。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