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干实绩提升群众获得感
——四川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纪实
2021-07-08 08:34:5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姜郑勇
 

  今年2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下发了关于均衡结案、长期未结案清理、审限精细化管理、贯彻落实判后答疑制度等一系列工作方案,并严格落实了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此后,又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为民办实事的“五大行动”,即围绕基层治理效能的诉源治理行动;关于有案不立的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行动;注重结案不均衡的提升审判质效行动;聚焦群众司法感受的提升服务水平行动;解决违规违法“减假暂”“司法掮客”的正风肃纪行动。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四川各级法院都闻令而动、听令而行。“治重化积”“判后答疑”“长期未结案”“诉讼费清收”……干警们办公办案的智慧法院综合平台首页上,群众关心的问题一一在列。

  信息多跑腿让大小纠纷就地快速解决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便利群众诉讼,四川全省法院不断健全完善“互联网+诉讼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推动智慧法院建设转型升级。

  2020年6月13日,被告李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原告廖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受损、原告廖某受伤。

  天全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考虑到被告李某与机动车投保公司均远在1000多公里外的河南周口,经协调后确定进行远程视频调解。双方在线核对协议书内容,并电子签名予以确认。通过远程调解,原告、被告、保险公司和调解人员通过屏幕实现四方“面对面”互动,仅半小时,就顺利化解此案。

  日前,兴文县人民法院石海人民法庭辖区首个“无讼村”试点,在大坝苗族乡四龙社区村正式挂牌。

  “无讼村”是指运用“互联网(移动微法院)+无诉村”的形式,将无讼理念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矛盾纠纷。通过共建“无讼村”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就近、便捷、高效多元化解决,努力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辖区”。

  智慧法院的建设运用,真正做到了为群众解忧、让正义提速。今年以来,四川全省法院网络受理立案17.5万余件,跨域立案2900余件。利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在线调解、云上庭审、智慧送达等手段,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让群众得以享受“家门口”的便利。

  主动走出去把司法温暖送到群众身边

  近日,稻城县人民法院的刘鑫“石榴籽”调解工作室在桑堆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排查中,干警了解到一位八旬老人之前将自己的房屋租赁给一位商人,但商人却在未支付租金的情况下不知所踪。

  由于老人年迈体弱且无法用汉语进行正常交流,干警随即赶往老人家中,上门送达相关诉讼材料,协助老人办理缓交诉讼费申请,还指定了熟悉藏汉双语的同志专门负责后续工作。临别时,老人拉着工作人员的手,久久不愿分开。

  荥经县人民法院直达乡镇(街道)和下沉村(社区)一线,在“庭所对接”模式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庭—所—村”对接模式,在全县12个乡镇设立法治乡村建设法官联络站。派驻全县的法官联络站陆续挂牌并开展工作,逐步建立了一套法官联络站制度,群众和法官之间的距离更近了。

  除了“走出去”,四川法院还格外注重“引进来”。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设立“公益律师服务岗”,每个工作日组织安排一名公益律师进驻,为当事人和来访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诉讼引导、代写文书及调解工作等法律服务。仅第一周,公益律师就对当事人进行诉讼引导30余次,接受法律咨询5人次。

  第三个课堂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四川部分地区自然条件相对恶劣,经济发展滞后,当地老百姓普遍法律知识相对匮乏,给法院工作带来了较大挑战。

  为积极促进社会法治文化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四川法院着力打造法治教育“三个课堂”:把群众走进法院第一站的诉讼服务中心打造为“第一课堂”,把法院开庭审案的审判法庭打造为“中心课堂”,把深入乡村审理群众身边事的人民法庭打造为“巡回课堂”,通过法庭审理、诉讼服务、司法公开、文艺作品等多种载体和方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司法理念种入群众心间,促进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不断提升。

  6月24日,筠连县人民法院将审判法庭搬到案发地巡司镇,在巡司镇共和村村委会公开宣判了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被告人潘某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庭审结束后,本次活动的重头戏开始了:承办法官联合森林公安民警对旁听的近百名群众开展了以案释法宣传,并发放了相关法律宣传资料,用身边案例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当地村民在活动结束后纷纷表示:“以前大家都不晓得臭皮楠(润楠)还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更不晓得砍这个树还要坐牢。希望以后多搞点这种活动,让我们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过去我们村委会也做过一些普法宣传,但是因为形式简单,效果不是很理想,村民没有兴趣也就不会重视。今天的宣判,起到了非常好的教育和震慑作用。”巡司镇共和村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张力心告诉记者。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四川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推动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司法实践,以实干实绩诠释为民宗旨意识,促进执法办案提质增效,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