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要看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2021-07-11 08:59:2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骆惠华
 

  随着“八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展开和有效实施,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将显著增强,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将显著改善,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将显著提升。

  随着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发布实施,全国普法工作迈向了新征程,进入了新阶段。做好“八五”普法工作,推进法治建设,必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发挥好领导干部普法表率作用,引导、带动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知法,自觉用法律武装头脑。法治,首先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管理。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们已经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生活各方面基本有法可依;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我国立法技术更显进步,立法质量更加提高,法律体系更趋完善。这就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把学法提上日程,把法律当成必修课,不断增进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提升法治能力。同时,要把学习法律知识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律学习,在学习法律中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弄通弄懂其博大精神和科学内涵。要按照“八五”规划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带头学习、模范践行。

  领导干部要带头执法用法,自觉运用法律开展工作。普法的目的是用法,用法律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服务发展。领导干部手握公权力,是执法的主体,其带头尊法崇法、依法办事,必然为法律树威立信。相反,领导干部不自觉运用法律办事,甚至把法律法规当成“橡皮筋”,让老百姓怎么信任法律?法律没有权威,怎么普法?普法还有何意义?不仅如此,按照“八五”规划要求,领导干部用法,既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也要自觉执行党纪、党章,以及本单位本系统内部规章制度。实践中,有的领导干部内外“两张皮”,对外基本能够做到依法办事,而对本单位本部门内部事务则“不客气”、不规范、不依法,甚至丧失原则,随心所欲。如此,领导间不团结,下属不服气,必然影响工作,不利于普法工作的深入推进。

  领导干部要带头普法,自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谁执法谁普法”,这是我国推进普法的一条基本制度。然而实践效果如何呢?参差不齐,有的执行得比较好,有的则敷衍塞责。领导干部普法不积极,下面很可能会要么跟风效仿,不愿额外多出一份力,要么怕惹麻烦,不敢“没事找事”。“八五”规划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重申了在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并细化了相关制度措施,任务更明确,操作性更强。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扛起责任,不要把普法工作看成可有可无的小事,更不能视为额外负担;要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科学制定本地区本系统五年规划,认真组织实施;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区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把法治宣传教育做实做细做出成效。

  领导干部要当好服务员,自觉为法治宣传教育提供充分保障。普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动员、人人参与,需要人、财、物、制度全要素的配套支持,需要有人走到台前,有人站在幕后。领导干部既要能够冲锋在前、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也要胸怀大局,善于运筹幕后,搞好服务、提供保障。“八五”规划提出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推动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转化、发展,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加强法治文化国际传播和国际交流……这些都需要强大的资金、政策、项目等支持。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善于统筹、乐于服务、勤于保障;要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

  新时代呼唤新发展。法治建设正加速推进。只要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认识、团结一致、齐心协力,相信,随着“八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展开和有效实施,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将显著增强,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将显著改善,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将显著提升。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