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破产审判工作驶上“快车道”
2021-07-12 09:13:5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吕佼 等
 

  青岛破产法庭成立一周年新闻发布会

青岛三丰毛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青岛电器总厂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破产系统建设协调会。资料图片

  完善破产审判机制,高效审理破产案件;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开展破产审判;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共解破产难题;清理“僵尸企业”,不断释放生产要素活力……

  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履行破产审判职责,不断提升破产审判能力和水平,大胆探索,积极创新,以市场化破产为导向,以专业化建设为引领,不断完善破产审判各个环节机制,努力营造公平、透明、优质、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青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2018年以来,青岛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强制清算案件360件,审结310件,通过破产程序化解不良资产107.1亿元,释放土地资源2434.43亩,妥善安置职工3873人。

  从“无审限”到“三月审结”

  2021年4月27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青岛三丰毛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通过繁简分流甄别,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合议庭决定对该案采用简易快速方式审理。

  2021年6月16日,经过前期扎实的审查、调度及准备工作,青岛三丰毛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成功召开,并当庭宣告该公司破产,终结破产程序,前后仅用了51天。

  该起破产清算案件的审判长,青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方民说:“近年来,青岛中院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进一步完善破产审判工作运行机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破产案件审判质效得到大幅提升。”

  2020年7月,青岛中院在对以往工作分析总结的基础上,专门出台《简易破产案件快速审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结合适用条件、启动程序及审理机制,对破产案件快速审理进行了规范。

  《规程》明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的简单破产案件,可以适用快速审理程序;对执行部门查无财产的执行移送破产审查案件,应当优先适用快速审理程序。适用快速审理程序的破产案件,应于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目前,青岛中院适用快速审理程序审理的破产案件基本上在三个月内审结,告别破产案件“无审限”的阶段,青岛中院破产审判工作已经驶上了“快车道”。

  从“无章可循”到“有规可依”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保证破产案件审理的各环节、各流程均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是进一步提升破产案件审理质效的制度保障。

  青岛中院副院长、青岛破产法庭庭长高勇介绍,2018年至今,青岛中院已经先后制定关于执转破、破产案件立案、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网络拍卖、询价、预重整、管理人报酬确定和使用等十二个相关规定,为推进破产审判工作理顺了流程、健全了机制。

  以青岛中院出台的《破产案件立案操作流程》(以下简称《流程》)为例,《流程》明确破产案件预审查制度,立案审查节点前移,实行逐案评估、分类处置,对符合破产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有发展潜力但暂时经营困难的,指导破产管理人引入重整投资人进行重整和解,进一步畅通破产案件立案程序,简化破产案件立案手续。

  青岛中院出台的《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司法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中,对管理人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债务人财产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破产程序中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的处置行为,提高处置效率,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切实保障债务人财产网络司法拍卖公开、公平、公正、高效。

  破产审判提质增效并非通过单一环节即可达成,青岛中院陆续出台的十二个规定涵盖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囊括案件审理多个关键节点,确保破产审判全流程标准化、规范化,着眼制度保障,为提升破产审判水平供足了“燃料”。

  从“单打独斗”到“攥指成拳”

  破产案件涉及面广、触及的利益主体多,相较于普通的民商事案件,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更为复杂,面临着破产财产处置、重整投资人招募、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等单靠法院“单打独斗”难以解决的瓶颈问题。

  为攻克破产审判中的障碍阻滞,青岛中院不断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协调联动,为破产审判搭建联动平台。

  2020年7月,经过与青岛市人大常委会、青岛市人民政府多次会议协商,青岛中院拟定了《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经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向各职能部门征求意见,青岛市“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于2020年9月24日正式建立,涵盖近20个职能部门。

  青岛中院民二庭庭长、青岛破产法庭副庭长栾桂玲介绍说:“与政府各部门联动,共解破产难题,已成为破产审判的重要机制。近年来,青岛中院审结的多起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破产清算、破产重整案件均得益于此。”

  在青岛造船厂有限公司、青岛扬帆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中,青岛中院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两案均重整成功,以100%的债权清偿率刷新了造船行业普通债权清偿记录,既为两公司保留了造船资质和建造平台,又保障了近千名债权人和400余名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基础上,青岛中院还围绕强化破产企业职工民生权益保障、解决破产企业税务问题、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等与不同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实施办法。

  其中,与青岛市国资委共同建立的重大破产案件联席会议制度,支持有关单位和部门建立投资人招募制度,探索引入投资人参与企业重整。与青岛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的《市级破产案件援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妥善解决了因破产费用导致的破产程序启动难问题。青岛法院使用破产援助资金的案件已有14件,以破产援助资金支付管理人报酬及破产费用357952元,为无资金支付破产费用的企业顺利退出市场提供了有力保障。

  从“僵尸企业”到“产出生机”

  青岛海珊发展有限公司系青岛某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三级子公司。2014年,该公司出现经营问题停业。2019年,公司以资不抵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为帮助该企业实现腾笼换鸟,有效盘活资产,城阳区法院通过重整引进上市公司作为战略投资人,使债务人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使“僵尸企业”彻底摆脱经营困境,使企业获得新生。

  作为青岛地区81家“僵尸企业”之一,青岛海珊发展有限公司的“浴火重生”,是青岛法院以释放生产要素活力、着力提升营商环境质量为目标导向开展破产审判工作的缩影。

  2020年,根据山东省政府、青岛市政府对“僵尸企业”处置工作要求,青岛中院选派有经验的破产法官进入青岛市委市政府成立专班。2020年10月底,青岛地区所有“僵尸企业”全部完成出清任务。

  2020年6月,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青岛破产法庭全面开展“破风行动”,对全市法院2年以上未结破产清算案件进行集中清理。2020年底,青岛法院长期未结案件结案率达到80%。

  推进破产审判,是人民法院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近年来,青岛中院与青岛市司法局联合推动青岛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正式成立,青岛市破产管理人相关工作步入新的阶段。青岛中院出台《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试行)》,针对破产回收率指标要素,提出开展预重整工作规划,对破产企业预重整程序提供有力支持。依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实施办法(试行)》,实现破产审判系统与执行系统共享信息,促进破产重整企业的信用恢复。出台《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询价的实施办法(试行)》,简化了破产财产价值确定流程,进一步降低了破产财产处置成本,提高破产财产处置效率。

  栾桂玲介绍:“推动破产重整案件审理,对释放生产要素活力,激发资本市场动能具有重要意义。青岛中院通过一系列举措,努力推动企业重生,为企业顺利恢复经营创造便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2020年,青岛中院选派法官积极参与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测试,青岛地区破产回收率达到了57.65%,破产案件办理平均时间0.68年,破产案件的平均成本为13.56万元。

  从“分散审案”到“专业团队”

  作为从事破产审判工作多年的老法官,青岛破产法庭三级高级法官冯梅对破产审判工作有着不一样的感情:“我从来到法院就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后来从事破产审判,干了9年,见证了青岛法院破产审判发展的点滴历程。”

  这期间,青岛中院破产审判有着不少改变,特别是2020年4月22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批复,青岛破产法庭正式成立,为打造一支既讲政治,又精通破产审判业务、了解市场运行规律的复合型、高素质法官队伍提供平台。

  冯梅介绍:“目前,青岛破产法庭配备8名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和4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组成两个审判团队,专门负责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真正建立起一支专业化破产审判团队。”

  围绕“培训定期化”“考核科学化”,青岛破产法庭不断加强这支专业化破产审判队伍的建设。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山东高院组织的破产法及相关问题学习培训和破产法论坛交流探讨,青岛破产法庭在破产团队中开展“以老带新”的学习形式,将学习培训常规化、定期化,通过破产法官之间的学习和经验交流,不断提高破产法官的业务水平。

  根据山东高院部署,青岛破产法庭督促指导基层法院完善破产审判队伍建设,在各基层法院设立专门破产合议庭或审判团队,促进破产审判能力和审判质效全面提升,实现破产案件审理的集中化、专业化,统一裁判尺度,确保审判质量。

  为保障破产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青岛中院推动破产案件考核科学化,出台《关于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单独绩效考核办法》,规范破产案件的考核,科学评价破产法官的工作质效。

  每一个破产审判工作的日常,都承载着青岛法院破产审判人的热血,他(她)们还将继续书写属于青岛法院破产审判的故事,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每一起破产案件。  (记者吕佼、时满鑫,通讯员何文婕、王清、郭婧雯)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