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浇灌乡村振兴之“花”
——江苏无锡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纪实
2021-07-14 08:38:5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朱旻 潘唐玮
 

  近年来,江苏省无锡市两级法院人民法庭立足审判职能,准确把握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出台《关于人民法庭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借助“法官进网格”“乡贤树新风”“巡回到村头”等有效措施,找准了司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结合点、着力点,细心栽培精心浇灌乡村振兴之“花”。

  法官进网格:

  快调快处涉诉纠纷

  吴大姐上火了,满嘴燎泡,面色蜡黄。

  搬家腾房的日子越来越近,可新住处的村庄却不让她进,说是她刚从老家过年回来,因疫情防控政策,无法同意她入住。

  吴大姐犯愁的事表面上很小,就是搬家腾房,但如果不能顺利进行,法院的调解协议就无法履行,后果便有点严重。无奈下,吴大姐拨通了任金花的电话。

  任金花是江阴市人民法院滨江人民法庭“法官进网格”的法官,也是这起案件的承办法官,她安慰吴大姐:“凡事皆有破解之道,你不用急,这事我来处理。”

  “‘法官进网格’为的就是诉源治理,法官根据社区需要,到分片包保网格,联合网格员借助社会力量共同处理疑难复杂案件,从而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法官进了网格就再也不是‘单打独斗’,而是有‘外力’可借。”任金花说。

  一通电话下来,“网格”上各方给出的信息让吴大姐消了火。吃了法官给的“定心丸”,她开启了居家“刷剧”的美好时光。14天隔离期满,任金花约好社区网格员和当事人来到吴大姐家。核验健康码都是绿码后,双方交接房屋与付完剩余款项,吴大姐直奔新的村庄。

  “‘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工作构建了诉调对接多元解纷‘共同体’,将司法融入网格,借助网格之力化解纠纷、止于未诉,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纠纷。”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张晖介绍,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857人次参与“法官进网格”活动,参与基层联防联控2141场次、矛盾纠纷源头处理4057件、法治宣传宣讲4078场,涉诉矛盾纠纷快调快处15595件。

  乡贤来帮忙:

  大事小事息息相通

  宜兴市西渚镇白塔村山美水美,上海的小孟慕名前来游玩,入住了一家很有田园特色的民宿。凌晨时分,一只蜈蚣爬上床咬了一口睡梦中的小孟。

  接到小孟的求助后,警察立即送他到附近医院救治。为维护权益,小孟起诉到张渚人民法庭,要求民宿赔偿其医药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交通费共计58000元。

  案件受理后,“欧阳华调解工作室”立即介入调解。“欧阳华调解工作室”是无锡首个以全国人大代表欧阳华冠名的调解工作室。欧阳华是白塔村的村书记,也是宜兴法院特邀调解员,是村民们公认的“乡贤”。他随即与民宿的经营者进行沟通,经协商,双方当事人同意以4500元了结这起纠纷。

  “乡贤来源于群众,在宗族或邻里中有较高威望。他们最了解群众,与群众息息相通,大事小事都知道,邻里纠纷苗头第一时间就能发现,纠纷产生的源头也比法官清楚,是矛盾纠纷化解的‘特效处方’。”无锡中院民一庭庭长潘志江告诉记者,全市法院有34名特邀人民调解员,大多数是当地的老教师、公检法退休干部和有影响力的当地居民,今年以来已经成功调解案件150余起。

  巡回到村头:

  乡里乡亲和和气气

  “法庭要来村里开庭了。”锡山东港镇某村村民搬着板凳陆陆续续集中到村广场。

  原告王大妈与被告刘大妈先后来到巡回法庭现场,双方见面颇为尴尬。特别是看到村里的调解主任孙科和众多的乡亲都来旁听庭审,两人涨红了脸,低下了头。

  王大妈的菜地紧挨着刘大妈的小池塘。去年秋天,王大妈的玉米收获后,就把玉米秸秆放到小池塘边的竹竿上晾晒。第二天,王大妈发现玉米秸秆被扔回了菜地。王大妈认为肯定是刘大妈扔的,就去找刘大妈理论。双方一言不合就吵了起来。两天后,刘大妈越想越气,叫上儿子小高一起去找王大妈讨公道,争执中小高打伤了王大妈。

  公安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刘大妈与小高作出行政处罚。王大妈一口气咽不下,一纸诉状将刘大妈和小高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损失,并赔礼道歉。

  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法官现场进行调解。主审法官谢妍说:“原被告本是亲戚,小高又是晚辈,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应该打人。”孙科说:“乡里乡亲几十年打折骨头还连着筋呢!”。几番调解后,双方握手言和。

  “邻里之间难免会产生小矛盾。但小矛盾如果解决不及时、不公道、不彻底,便会使人心积怨,留下后患,案结事不了。”东港人民法庭负责人吕纯阳说,将庭审开到群众身边,不仅仅是送法上门,更是借助淳朴的乡情去软化矛盾、解开心结。

  无锡市两级法院以“案发地开庭普法”的形式推进“巡回审判进乡村”以案释法工作,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开展巡回审判活动98场,调解或撤诉结案70件。

  无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钱斌说:“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是人民法庭的重要工作之一,要摒弃‘重审判、轻治理’的观念,突出‘诉源治理’、强化‘诉非协同’、坚持‘法治引领’,为乡村振兴贡献法庭力量。”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