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作聪明“拿”走老板车内2万元 司机获刑八个月
2021-07-16 14:13:31
 

  中国法院网讯(余建华 徐晰玙 付霞)在老板不知情的情况下,从老板汽车后备箱里拿走2万元现金,司机却认为自己只是拿了老板承诺未给的年终奖励。这是“合理”维权还是违法犯罪?近日,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特殊的盗窃罪案件,一审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2021年4月8日,某公司老板王某报警称,自己汽车后备箱里的2万元现金被盗。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车辆没有损坏的痕迹,车内还有6万元现金、烟酒等贵重物品未被盗窃。民警根据侦查发现,王某的司机刘某有重大嫌疑。后在公司老板王某的劝说下,刘某投案自首。

  近几年,刘某一直为王某开车,勤勤恳恳、表现良好。去年年底,王某曾和刘某说会给他2万元的年终奖。但是之后这件事王某却再未提及,刘某却记在心里,一直惦记着还未发放的2万元年终奖励。

  刘某患有糖尿病,常年需吃药打针,生活一直很拮据。刘某知道王某习惯将大量现金放在汽车后备箱的皮箱内,也没有密码,只要有车钥匙就能拿到。因看病急需用钱,刘某就打起了王某汽车后备箱皮箱内现金的主意。4月6日凌晨两点,刘某偷偷找到了王某的商务车,从后备箱中取走2万元现金。事发后,刘某追悔莫及,立即将2万元现金还给王某,王某也对其作出了谅解。后检察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对刘某提起公诉。

  开化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案件相关情况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