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上架粘网 小鸟飞来遭了殃
河北蔚县一村民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判拘役并处罚金
2021-07-20 08:43:3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守成 雷德亮
 

  近日,河北省蔚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由涿鹿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被告人田某某为防止麻雀等鸟类啄食其种植的谷子,于2020年8月在保庄村其承包地周围架起粘网,致91只鸟被粘致死。经张家口鼎瀚林草地资源鉴定中心鉴定,被粘致死鸟类中包括纵纹腹小鸮1只,别称小猫头鹰,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核算价值为15000元;麻雀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保护动物,基准价值为300元/只,90只核算价值27000元。被告人田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造成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生物链失衡,破坏了生物多样性和区域生态平衡状态,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生态资源环境,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田某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危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野生动物,其行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田某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作案工具由扣押机关涿鹿县公安局依法予以处理。民事公益诉讼部分,法院判决被告田某某自2021年4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在保庄村所属区域内义务从事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具体为给保庄村每户村民印刷一份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材料;在禁猎期间,在保庄村中心位置悬挂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条幅;在禁猎期间,每周至少一次到农田进行巡查,若发现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要进行劝阻或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