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靠“高富帅”人设诈骗25万获刑三年
2021-07-20 11:16:47
 

  中国法院网讯(李诗慧)网络虽精彩,但交友需谨慎,在虚构的甜蜜炮弹攻击下,钦州一女子遭遇“爱情陷阱”被骗25万。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宣判,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被害人是某平台的网络直播主播,直播期间被告人陈某以网友的身份进入直播间,并不停为之刷礼物、充值,还找其要银行卡号,作直接转账之用,博得好感后双方互加微信成为好友。

  随着双方深入交往,被告人陈某精心营造“人生巅峰”的精英人设,经常出入高档消费场所,开着豪车,动辄六七位数的存款,并不时向被害人“秀”出日常消费记录和银行流水的截图,为了让“女友”开心,陈某利用P图软件“造”出35万元的银行电子回执单(实际未到账),以上种种都让被害人对陈某“年轻有为”形象深信不疑。

  两人正式“交往”后,被告人陈某要用钱的地方突然多了,他多次以工地急需材料,而自己的微信和支付宝都已经限额了,工地又急需材料,多次伪造相关其工地施工照片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在短短6天里,先后骗取被害人钱款共人民币25万元。

  案发后,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钦南区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如今,越来越多的人通过互联网社交平台进行交友,利用网络实施诈骗的伎俩屡见不鲜,法官提醒网络交友因无法辨别对方真实身份、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在交往过程中需多加谨慎,凡是涉及资金问题要保持清醒,不要落入骗子的“桃色”陷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