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吉林高院推出暖企惠企安企六项新措施
2021-07-27 08:52:0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那华鹏
 

  近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暖企惠企安企六项新措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服务保障促进企业发展,努力为吉林振兴发展添助司法新动能。

  “六项新措施”聚焦企业实际司法需求,充分体恤民营企业生存发展面临的现实困难,全面考量司法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角度出发,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务实管用措施,切实为企业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六项新措施”根据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对司法政策作出了必要调整,包括制度机制创新、业务流程再造等,特别是首次对涉罪企业认罪认罚的判断标准进行界定,首次对在押民营企业经营者依法从宽适用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形作出明确,首次对涉企民事财产保全工作作出规制,首次从全省层面对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用时作出明确规定,努力缩短涉企案件办案周期,最大限度为群众办事减环节、减时限、减成本。

  “六项新措施”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准确把握涉民营企业相关罪名认定标准,对涉罪企业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在押民营企业经营者依法从宽适用取保候审措施,对涉企案件审慎精准适用民事财产保全措施,对涉企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司法裁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做好“新六项”落实的后半篇文章,吉林高院将采取组织试点建设、观摩示范、全面考评、推进成果转化等措施,集中利用两到三年时间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