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法院:巡回审判开进驾校 以案释法敲响警钟
2021-08-02 15:25:02
 

  中国法院网讯(李波)为提高驾驶员对危险驾驶犯罪、交通肇事犯罪的认识,为进一步敲醒安全驾驶警钟,8月2日,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将危险驾驶案件庭审现场搬进驾校,用最鲜活直观的案例“零距离”以案释法,给“准驾驶员”们打个“预防针”。

  “现在开庭”,上午9点,随着一声法槌落下,庭审正式开始。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醉酒后无证驾驶无牌照二轮摩托车与他人驾驶的轿车发生交通事故,被民警当场查获。后经鉴定,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38.28mg/100mL。

  经事故责任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针对危险驾驶罪数量与日俱增的实况,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案情,就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到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结合案例向旁听人员进行了释法,提醒大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拒绝酒后驾驶。

  通过此次巡回审判,以最生动直观的方式开展以案释法,不仅增强了醉驾危害性的社会普法宣传效果,也提升了驾校师生对危险驾驶行为性质、对公共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认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危险驾驶行为的发生。下一步,将乐法院将进一步强化刑事审判警示教育功能,深入校园、企业、乡村进行法治宣传,有效放大刑事审判预防和打击的双重功效,为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