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加价的“咳嗽水”
2021-08-03 09:42:4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洁 赵云
 

  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俗称“咳嗽水”)含有可待因成分,可缓解剧烈干嗽和刺激性咳嗽,具有镇痛、镇静作用,是一种处方药,医院里的价格为10多元一瓶。但有人喝上瘾,多的时候一天要喝20多瓶,产生和吸毒一样的效果。“黑市”中,这种药被炒到两三百元一瓶。

  近日,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审理了多起贩卖“咳嗽水”案,多人获刑。

  一家三口从江西租车到温岭买药

  2020年7月9日下午4时,民警抓获了正在交易的王某、朱某和朱某某等人,查获了400多瓶“咳嗽水”。

  朱某某是江西人,20岁出头,这次是专程到温岭买这些药的。和朱某某一起来的,还有她的丈夫熊某及女儿。

  七八年前,熊某开始每天要喝3到5瓶喝“咳嗽水”。不喝的话,他就会烦躁失眠。

  4天前,朱某某通过QQ、微信和温岭男子王某联系购买“咳嗽水”。双方约好每瓶的价格为130元。

  朱某某称,王某卖得要比江西便宜很多,所以就到温岭来购买。

  当天下午3时,王某给朱某某发来微信:药到了。

  朱某某等到达指定地点后,王某、朱某将装着药的纸箱搬到他们车上。这时,民警出现了。

  朱某某向王某购买了100瓶药。朱某某说,这些药有的给丈夫喝,有的则用来卖,补贴家用。

  一进一出赚差价

  王某30岁,有贩毒前科,喝“咳嗽水”已有10年。朱某和王某同岁,也是温岭人。

  王某称,2019年底开始,为了赚钱,他和朱某商量贩卖“咳嗽水”赚钱。王某负责联系上家进货及联系下家贩卖,朱某专门负责发货给下家。上家发货过来后,王某和朱某一起去取货。

  王某交代,他的上家有多个,分别在浙江湖州、温州以及重庆、天津、山东等地。有时,王某和朱某开车到上家所在地当面交易,有时是通过物流发货。货款有的通过支付宝、微信结算,有的通过闲鱼平台交易,有的由物流公司代收。

  王某买卖的“咳嗽水”,是由不同商家生产的,有60毫升一瓶和120毫升一瓶的。后经查明,王某和朱某向上家进货的贷款金额高达66万余元。

  王某和朱某不想将药品放在家里,怕家人问起,就租了房子,作为存放药品的仓库。

  朱某称,他们卖给下家的药品,基本上都是通过快递发货的。前一两次,快递员现场拆封检验包裹,他们在里面放了生活用品。后来,快递员不检验了,他们便将药品放到包裹里。

  此外,王某和朱某还会选择当面交易。2019年5月,两人来到广东汕头,将200瓶“咳嗽水”以当面交易的方式卖给买家朱某某。

  一瓶10多元的药“炒”到280元

  朱某说,他们向上家进货的价格一般为100元一瓶,卖出去的价格一般为130元一瓶。而在医院里,这些药品的价格一般为10多元1瓶。“医院里卖药是治病,我们是卖给喝药成瘾的人。”

  2020年8月24日,朱某的下家曹某被警方抓获。曹某36岁,温岭人,被抓时刚吸过毒。早在2017年,他就因吸毒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

  这次吸毒,曹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此外,曹某还被追究贩卖毒品的刑事责任。

  曹某称,八九年前,他开始喝这种口服液,目的是在赌博的时候更有激情。一开始,他一天喝六七瓶,最多的时候一天喝24瓶,后来喝了没感觉,就去吸冰毒。吸了两年冰毒后,曹某被母亲举报。

  为了谋取利益,曹某从朱某处购买“咳嗽水”后,卖给他人。曹某称,买家和他都是这个喝药水的圈子里的。

  曹某称,他从朱某处进货的价格为140元一瓶,他卖给下家的价格为200元一瓶。而另一名从王某处进货的下家熊某,则将药品的价格卖到了280元一瓶。

  据介绍,“咳嗽水”是一种治疗感冒咳嗽的处方药,因为有一定的成瘾性,需要医生的批准才能使用。2015年5月1日,该药品被列入国家管制的二类精神药品。

  经抽样鉴定,从王某处查获的药品,其可待因的含量为0.74至1.50毫克每毫升。

  过度服用可待因口服液,会产生等同于毒品的危害性。其内所含的磷酸可待因、麻黄碱这两种成分叠加会产生致幻作用,根据非法药物折算表,1克可待因可折算为0.02克海洛因。

  货物哪里来?

  这些被严格控制的药品,是怎么流入到市场的?

  2020年7月9日,温岭公安部门抓获了涉案人员李某。李某36岁,温州人,高中文化。2019年,其就因贩卖可待因口服液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这次被抓,李某否认再次贩卖可待因口服液,还谎称和王某是高中同学,两人的微信转账系借款。

  不过,随着调查的深入,李某承认了犯罪事实。李某称,他有两个小孩要养,妻子在网上刷单被骗了一大笔钱,所以他重蹈覆辙。

  2019年底,李某刑满释放,看到王某在网上发布收购可待因口服液的信息,就加了王某的微信。

  2020年2月1日,李某驾车从温州到大溪,将50瓶可待因糖浆以160元一瓶的价格卖给王某。之后,李某又卖给了王某4次,5次交易总金额为45200元,最后一次的交易价格为130元一瓶。

  李某称,他以前开过小诊所,因为没有医师证,后来没继续开。他知道可待因口服液是处方药,属于呼吸道类药物。

  李某的货源为他的上家。

  2020年7月9日,王某的另一个上家赵某在安徽省马鞍山市被抓获。赵某35岁,安徽人,大专文化,做过医药代表。

  赵某称,这些可待因口服液是他向当地诊所收购的。这些诊所可以向医药公司订购可待因口服液,赵某和诊所说好后,诊所就会向医药公司采购。2019年5月,王某认识了赵某,向赵某大量购买可待因口服液。

  比起向李某购买,王某向赵某购买的价格更低。

  2019年5月至7月,赵某通过物流寄递的方式,多次将药品卖给王某、朱某,交易金额达15万余元。

  贩售链条一网打尽

  长期大剂量使用“咳嗽水”会使人产生快感和幻觉及心理依赖,过度滥用可导致抽筋、神志失常、中毒性精神病、昏迷、心跳停止及呼吸停顿导致窒息死亡,产生和吸毒一样的效果。

  刑法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因此,非法贩卖含有可待因成分的止咳药水达到一定的数量,就会构成贩卖毒品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等人违反国家毒品管理制度,多次向他人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

  日前,王某等十余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七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承办法官称,王某等人的整个贩卖毒品链条被一网打尽,涉案人员有出售“咳嗽水”的商家,有中间商,还有喝药的人。很多贩毒人员以贩养吸。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