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法院公开审理职务犯罪案 庭审现场变课堂
2021-08-03 15:04:4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罗桂明 唐军
 

  近日,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雷某涉嫌贪污罪一案,现场通过庭审观摩、专题宣讲等方式,就国有企业职工可能涉及的职务犯罪,对合江县阜阳投资集团管理层职工代表30余人进行了一场深刻的宣传教育活动。

  据了解,泸州蓝田机场系全民所有制企业,被告人雷某原系受委托就职于泸州蓝田机场,担任物业项目经理,负责采购保洁物品,以及机场内部个别场所的零星维修装修、广告牌制作等工作,相关采购、维修等费用均由雷某报销。

  因机场保洁物品主要用于公共场所,系低值易耗品且使用量较大,2016年6月至2017年12月期间,雷某利用采购保洁用品、零星维修装修等事项并进行报销的职务便利,采取重复报销采购或维修费用、虚增采购物品数量和单价等方式,先后13次套取蓝田机场资金共计165755元,并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

  庭审中,公诉机关就指控被告人雷某犯贪污罪出示了大量的证据材料,被告人雷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控辩意见,被告人雷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官罗太平就国企职务犯罪类型进行普法宣讲,以“被告人祝某犯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一案”为例,对国有企业中的职务犯罪类型的多样化进行解析,对国企职工职务犯罪进行了详细地讲解。

  在座的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走进法庭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审理,能更直接感受到震撼和思想冲击。在今后工作中,会以此事为戒,强化自身底线思维和法纪意识,守好纪律红线,保持洁身自好,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

  通过此次“零距离”“面对面”的宣教活动,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达到“以案醒人”“以审促廉”的教育效果,督促各公职人员要遵纪守法,加强政治建设和纪律建设。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