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人民法院调研工作的“七策”
2021-08-05 09:03:0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吴磊
 

  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调研工作,既是立足实际、规划将来、推动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职能,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现实需要。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七策”入手狠抓调研工作:

  1.建立健全组织发动机制。坚持把司法调研作为事关法院工作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成立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加强保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一把手院长亲自调度部署,通过全院大会、专题会议、主题研讨等方式,引导干警自觉把开展调研看成衡量审判工作和自身能力建设的重要标准。

  2.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制定调研人才选拔和管理办法,积极选拔调研骨干和积极分子并实行动态管理,成立青年干警研究会,与辖区高校联合开展调研人才培养,全力培育专职调研和兼职调研后备人才。通过专家授课、学术沙龙、集中培训、轮岗交流等方式,不断提升调研人才履职能力。

  3.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坚持把调研能力作为评优评先、遴选入额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调研工作纳入部门和个人年度目标责任,并在全年绩效考核奖励发放时予以体现。院领导要率先垂范,切实激发干警开展调研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调研项目管理规范,对调研课题实行项目化管理,要求各部门申报,从调研主题、课题流程、成果转化等方面进行规范。

  4.建立健全选题挖掘机制。围绕群众需求开展调研,立足审执重点工作和阶段性重要任务开展针对性调研。围绕服务大局开展调研,深入分析审判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撰写报送调研报告、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围绕司法难题开展调研,针对依法履职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进行深入调研,破解实践难题,实现长远发展。

  5.建立健全协作联动机制。不断丰富法官论坛、主题沙龙等调研平台,组织和吸引更多的干警交流展示调研成果。在充分利用法院系统内部调研资源的基础上,注意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以及高等院校等单位的交流联系,建立完善调研工作联系制度,形成调研合力,实现优势互补。

  6.建立健全转化推广机制。坚决杜绝“调研”和“应用”两张皮现象,既注重以个人为主体的调研成果发表,更注重解决法院实际问题、完善工作机制。将调研成果及时转化为工作机制、亮点品牌、典型案例,将调查研究转化为工作成效。

  7.建立健全调研前置机制。紧紧围绕重大事项决策,切实加强重要事项的调研计划安排,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院党组要针对热点难点问题,从党委的要求和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入手,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调研重点,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确定审判工作、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等方面的重点内容和具体措施。

  (作者单位: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