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救助渠道 确保救助力度
贵州实现省市县三级司法救助资金全覆盖
2021-08-06 09:11:2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汪怡潇
 

  8月4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近年来全省三级法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及主要工作举措,公布了5个典型案例,并对2个司法救助案件现场发放了26万元救助金。

  据统计,2018年至今年6月,贵州法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469件,决定救助344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9907.6万元,救助困难群众5131人。救助案件范围主要为道路交通事故、提供劳务等民事侵权案件的受害人,刑事案件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刑事案件重伤或者严重残疾的被害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

  据介绍,贵州各级法院畅通救助渠道,在执法办案中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主动告知可以申请救助或依职权予以救助,努力做到“应救尽救”。当事人出具证明材料困难的,由法官到其居住地调查家庭财产情况,代为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当事人行动不便的,由法官亲自上门将救助款项送到其手中,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针对辖区内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地方司法救助资金多寡不均问题,通过三级法院联动司法救助机制,实现由上级法院对救助资金的动态调整,确保救助力度和救助质量。

  在贵州省委有力领导下,贵州省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司法救助资金全覆盖。省委政法委在今年联合多家单位发布的《贵州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将司法救助资金的审批程序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大幅缩短了司法救助案件的审查期限,迈出了贵州省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改革的关键一步。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