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贵溪法院五项举措全面提升破产审判质效
2021-08-09 10:01:0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吴杰 甘兆扬
 

  近年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上级法院及贵溪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采取五项举措全力提升破产审判质效。截至目前,贵溪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5件(含执转破案件4件),审结9件。其中江西六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获得了省委主要领导的批示与肯定,入选江西法院十大案例。

  一是搭建高效的府院联动机制。贵溪法院以受理首个破产案件为契机,积极搭建高效府院联动机制,同时建立企业破产协调机制。形成以常务副市长、法院院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法院分管院领导为副组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府院联动常务机制。贯彻“一把手”责任制,实行破产联席会议常态化,有效协调解决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职工安置、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险缴纳、社区改造、拆迁户安置和购房户的不动产权证办理等涉民生问题,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是设立专业的破产审判团队。贵溪法院根据破产案件涉及法律关系和实际案情复杂,专业性较强的特点,专门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各分管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为成员的破产审判工作领导小组。以具有数十年民商事审判经验的审委会法官为核心,严格挑选多位法律专业出身,一线办案经验丰富的年轻干警为骨干,共同组成专业破产审判团队。目前,团队成员已实现立案、审判、执行、后勤等部门全覆盖,为稳妥处理破产案件法律纠纷提供坚持支撑。

  三是构建完善的破产审判机制。为进一步提高破产审判质量,贵溪法院在设立专业破产审判团队的基础上,不断建立健全破产审判制度。针对破产管理人的选任、监督和考核等问题相继出台了《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人、管理与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破产案件管理人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为确保破产经费保障到位,经请示市政府建立破产经费保障机制,由市财政拨付企业破产经费专项资金,为此配套制定《贵溪市破产经费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深化破产审判实践,贵溪法院积极探索以竞争方式指定管理人、大力推广微信等网络方式债权人会议、优化财产分配制度等创新举措,破产案件专门绩效考评体系正在抓紧出台中。

  四是实施多样化的企业破产模式。为最大限度保证破产审判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贵溪法院根据破产企业具体情况,实施因案施策的破产模式,积极摸索问题企业、“僵尸企业”最佳重整、清算模式。其中,江西六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案以民心举措加专业审理的方式,顺利实施破产清算;江西浙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采取指定联合管理人,由其经营完善烂尾项目的附属工程,首次推出“经营式”破产模式;对债权债务关系较为简单的破产案件,一律适用简化程序快审快结,打造小僵尸企业快速退市模式;对于能够和债权人达成和解的企业,以预重整模式指导困境企业自救重生。

  五是将执转破作为突破口。今年以来,贵溪法院在上级法院的部署指导下,贴合实际大力推进执行转破产工作,精心制定执转破工作流程。对执行部门在办案过程中梳理符合执转破条件的案件,待申请执行人同意移送破产并签署《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确认书》后,移送至立案部门审查后进行立案登记。2021年度已立案登记执行案件转破产4件,实现执转破案件零的突破。下一步,贵溪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转破工作力度,逐步完善和优化执转破工作流程,以执转破为突破口推动破产审判工作质效攀升。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