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助力97家企业重生
广东高院发布破产审判白皮书
2021-08-10 08:35:2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林晔晗 任敏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发布《广东省破产审判白皮书》,并公布十大典型案例。白皮书显示,2016至2020年的5年间,全省法院助力97家企业破产重整,其中包括12家上市公司。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由25个月提速到12个月以内,快速审理的案件则在6个月内完成。

  白皮书显示,2016年8月8日,广东高院成立全国高级法院第一个破产审判庭。截至2020年,全省形成了“1+2+6+3”的审判新格局。除广州、深圳等两个中院设立了破产法庭外,佛山、珠海、中山、惠州、茂名、汕尾等6个中院设立了破产审判庭,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等3个基层法院也设立了破产审判庭,这些专门审判机构在提高破产案件效率、专业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白皮书显示,广东法院创新审判方式、加强破产审判保障,逐步破解了“立案难、效率低、保障弱”等司法实践中的难题。广东高院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企业破产案件立案受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推进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快速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引》,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破产重整案件审理规程》,5年来,在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主体救治与退出机制创造的“广东经验”,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广东还率先在全国通过“考试+评审”方式,建立全省统一编制、分等级管理、高等级管理跨地域执业、进出有序的管理人管理机制,目前名册编制评选出破产案件管理人357名。


责任编辑:罗一坤